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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9年03月11日 星期一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永莱:

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潜力大(建言献策)

■本报记者 李文华 《 中国能源报 》( 2019年03月11日   第 10 版)

  黑龙江电力去年交出了怎样的“成绩单”,今年在推动清洁能源消纳、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又有何大动作?中国能源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永莱。

  中国能源报:请您简要介绍黑龙江电力在推广电能替代、推动清洁能源消纳、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有哪些积极贡献?

  李永莱:一是全力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黑龙江省电力外送能力由300万千瓦提升至540万千瓦,为清洁能源、绿色电力外送提供了坚强电网支撑。二是全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27.7%,弃电率3.8%,比考核指标低7.2个百分点。三是全力抓好电能替代工作。加快推进电能替代模式转型升级,全年完成替代电量28.1亿千瓦时。四是全力配合做好化解煤矿过剩产能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供电范围内138户小煤矿停电销户工作,对209处关停煤矿进行了现场验收。

  中国能源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新部署。请您从自身和电网企业角度出发,谈谈如何积极推动黑龙江省能源生产和消费清洁转型?

  李永莱:我们将加快推动“三型两网”企业建设(加快建设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企业,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助力黑龙江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

  一是着力在电网规划建设上下功夫;二是着力在消纳清洁能源上下功夫;三是着力在推广电能替代上下功夫。

  中国能源报:您认为黑龙江在推广清洁能源取暖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有哪些建议?

  李永莱:黑龙江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的潜力巨大,但在实践中,主要面临三方面问题:

  一是电取暖成本分担问题。改造实施电取暖既包括配套电网建设、房屋节能保温、电取暖设备购置等一次性投入,也包括日常运维、电费等方面的持续支出,费用负担较重,需要各方共同承担才能保障可持续实施。

  二是中央财政支持政策覆盖问题。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试点城市范围。黑龙江省作为我国最北省份,冬季时间长、气温低,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更加需要被纳入中央财政政策支持范围。

  三是电取暖标准统一问题。目前,电取暖设备生产厂家多、品种样式多,由于技术、工艺、施工等的标准不完备、不统一,造成设备质量差别较大、施工工艺良莠不齐、售后维护责任不清,影响电取暖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

  因此,我建议:一是将黑龙江省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二是合理分摊电取暖建设运营成本。三是加快“煤改电”清洁取暖技术标准建设。通过建立标准,对“煤改电”建筑保温、取暖温度、户内线改造、电取暖设备性能等提出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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