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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9年01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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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能源报 》( 2019年01月21日   第 14 版)

  2018年石化行业利润创历史新高

  本报讯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日前公布2018年11月份全行业经济运行报告。报告预测,2018年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12.65万亿元左右,同比增长约13%;利润总额超过9000亿元,创历史新高,增幅约30%。

  报告指出,2018年1-11月,石化业增加值增长4.7%;主营业务收入11.71万亿元,增长14.6%,增速比1-10月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油气、炼化、化工三大板块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速分别为22.5%、23.9%和9.7%;利润总额8508亿元,增幅35.9%,较前10月减缓5.9个百分点。

  此外,出口缓中趋稳,前11个月全行业出口交货值6293.12亿元,增长20%。化工行业投资继续回升,前11个月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8%,增速比1-10月加快3个百分点,连续第三个月增长加快,回升趋势继续加强。

  (宜班)

     

  山东发布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的通告》,对成品油在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环节的禁止事项作了详细的说明。

  根据通告,成品油禁产清单包括: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生产成品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环评、消防等资质的不得生产成品油;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车用汽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不得生产成品油;不得生产不符合现行有效标准的成品油;禁止以化工原料非法勾兑调和成品油。

  成品油禁购清单包括:经营单位不得购进不符合现行有效标准的成品油;成品油零售企业不得从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成品油;物流运输企业等自用单位不得违法购进普通柴油、燃料油、其他高硫分燃油等油品;物流运输企业等自用单位不得违法购进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的成品油;未取得安全、消防、环评等资质的自用加油站(点)、自备油罐(库)、自用加油设施的经营者不得购进储存成品油。

  成品油禁销清单包括: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经营成品油;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危化品经营许可的不得经营成品油等;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环评、消防等资质的不得经营成品油;禁止违反环保政策要求向有关地区销售成品油;禁止经营不符合现行有效标准的成品油;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等自用单位销售普通柴油、其他高硫分燃油等非标油;禁止批发企业向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加油站(点)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

  成品油禁用清单包括:禁止使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禁止的成品油等产品;禁止物流运输企业等自用单位违法购进使用普通柴油、燃料油、其他高硫分燃油等非标车用油;禁止物流运输企业等自用单位违法购进使用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的成品油;禁止向车用油中添加普通柴油、燃料油、化工组分油等非车用油。

  (时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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