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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8年08月20日 星期一

国务院安委办:

严格追责贵州“8·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 中国能源报 》( 2018年08月20日   第 15 版)

  本报讯 记者武晓娟报道:记者从国家应急管理部了解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就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出通报。

  8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7人受伤。该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证照均在有效期内。经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违规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瓦斯治理方案制定存在缺陷、现场落实不到位,导致煤层突出危险性没有消除,作业过程中扰动煤体,诱导煤与瓦斯突出。

  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区域防突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未按照矿井编制的工作面防突设计施工、未按要求安装瓦斯抽采计量装置、采掘接续严重失调、掘进工作面防突区域验证测点布置不合理等问题。同时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始终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第一目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健全防突机构,落实防突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基础工作。

  通报强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要一律认定为突出矿井;对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煤层,要一律停产整顿,禁止掘进和回采作业;对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立即依法停产、关闭退出;对抽掘采不平衡、“剃头”下山开采和瓦斯抽采不达标、违规布置采掘工作面的,要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严格处罚。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紧盯煤矿采掘失调组织生产、主要生产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蓄意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未停产等8个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好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活动。煤矿企业要按照8个方面内容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开展好隐患自检自改工作。

  根据通报,将严肃煤矿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的,一律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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