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武晓娟报道:为确保完成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的“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煤炭消费总量压减10%左右的任务要求,8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834万吨以内,相当于3年累计减煤1399万吨,到2020年在2015年基础上压减煤炭消费4093万吨。
为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山东省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将由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替代比例落实替代源,由同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负责监督落实;结合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把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包含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根据《方案》,山东省将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减少低效煤炭消耗;推进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在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面,山东省将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同时,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入消费市场。
此外,《方案》要求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大力实施“外电入鲁”,减少省内煤炭消费,到2020年,山东省将接纳省外来电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替代煤炭消费,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7%左右。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方案》顺利推进,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相关部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争取尽快形成煤炭消费压减实际效果;强化监管,防止反弹,坚决防止“边清边上”等增加煤炭消费的问题再次发生;强化监测,及时预警,提高煤炭消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强化督查,协调推进,对各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进展情况实施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定向督查;强化考核,严肃问责,对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实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