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瞒报了一个轻微伤的小事故,竟然让我付出了沉重代价,请大家引以为戒,不要犯我同样的错误。”日前,在某国有煤企召开的事故教育大会上,加工车间负责人现身说法,因所在车间瞒报了一起轻微伤事故,被处罚2000元,在企业通报批评,还被免去车间主任职务。
一起轻微伤瞒报事故,该车间主任付出了经济处罚、通报、撤职的代价,不可谓不重,为此有人“抱不平”,认为就这么点小事,批评批评就可以了,这样下狠手处罚太重了。对这种声音,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安全无小事,特别是安全上的瞒报行为,绝不可放纵,必须下重手,以儆效尤。
安全无小事,值得点赞。虽然近些年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领域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的法规越来越完善,查处追究越来越严厉,大的事故瞒报现象已经明显减少,但在一些基层现场,特别是在车间、区队和班组,身边的、日常的、所谓的安全上的小事、小隐患、小事故瞒报现象还时有发生,也最容易被忽视,暴露出基层和现场安全生产监管的短板,带来的危害极大。
事故瞒报的顽疾不解决,会在基层现场,在一些操作人员中,形成不良安全管理风气,带来的教训也很深刻。某企业运输班不按规定检修设备发生跑车事故,上报区队后及时检修就可避免类似事故,但班组长担心受到区队处罚就瞒报事故,使隐患未得到及时整改。该隐患在10多天后演变成为一起重大断绳跑车事故,造成1名操作人员重伤,破坏运输轨道60米和电缆、管线300余米,损坏矿车9辆, 经济损失达百万元。
事故瞒报现象之所以在基层屡禁不止,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有的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按要求及时上报和处理,能瞒就瞒,上行下效;有的企业负责人明明得知或是接到基层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有些企业对事故追责不严,敷衍了事,让基层和员工对安全少了敬畏之心;有些企业上下在安全管理上皆怀有运气思想,缺乏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导致瞒报安全事故的现象屡禁不绝。
我国民间有句俗话:“小洞不补 ,大洞吃苦。”表层意思是说,衣服鞋袜破了个小洞若不及时修补,等它破成大洞就苦于难以修补了;深层意思是说,小的错误不改正,等到铸成大错就要吃苦头了。这句俗话是人民群众总结种种经验教训,提炼成的颇具哲理性的警句,警示人们应把坏事消灭于萌芽或起始时期。安全生产同样如此,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事故瞒报的顽疾不仅要在管理决策层杜绝,也要从基层和现场抓起。
笔者曾经亲历一件事,某采煤队生产班作业时发生飞矸伤人,副班长腰部受伤,当时看伤情不严重,现场值班队干认为是小伤,心怀侥幸决定瞒报,不向调度室汇报。但生产班班长坚持要上报,在班长和现场职工的坚持下,值班队干在拖延10分钟后只好向调度室汇报。看似伤情不重的伤员还未送到医院就陷入昏迷,到医院检查后是肺部受到重击。医生说,幸亏抢救及时,要是再晚20分钟就失去生命了。
可见,事故瞒报后果之严重。在安全生产上,决不能有什么小伤,小事,小隐患,小问题等之类的说法,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企业各级管理者从基层抓起,从现场抓起,从岗位操作者抓起。既需要发动职工群众监督、举报,以减少漏网之鱼,又要建立严格细致的安全生产管控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借助制度化力量消除瞒报的侥幸心理,并彻底根除之。
从这个角度,企业各级管理者首先要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根治安全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端正安全管理态度,建立事故举报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按规定上报和追查,做到制度落实和追责不手软,在基层和员工面前,树立积极正面的安全管理形象。让其知道,出了事故必须上报,该追责就必须追责,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风气。
追责是最好的警示灯。要让责任意识入心入脑,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追惩。基层和现场出现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现象和行为,主管部门必须立即介入,不仅要事故零容忍,事故瞒报更要零容忍。调查决不能蜻蜓点水,追责不能罚酒三杯,更不能让瞒报的责任人员轻易过关,让基层管理者和员工看到各级追责的决心和处罚的力度之大,让责任者受到严厉惩处,从思想上彻底消除瞒报的念头,从表现上彻底断了瞒报的行为。
杜绝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行为发生的根本措施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企业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重点宣传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等行为给社会、企业和受害者带来严重的后果。比如,瞒报安全生产事故,会延缓最佳救援时机,受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加重伤情,死者得不到合理安葬,亲属得不到合理的安抚,心灵上的创伤得不到慰藉,受害者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保护,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和根除,员工吸取不了经验教训,还会使违法者逍遥法外,使违规者逃避了纪律追究,使责任者逃避了经济处罚等,让安全规矩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在基层管理者和操作人员中入脑入心。
总之,要想减少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行为的发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从企业基层和现场抓起,从每位员工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大力宣传,完善制度,严肃追责,真正认识到在安全上,小事不小,小隐患不小,小问题不小,小事故不小,不因事“小”而瞒报,做到防患于未然,使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创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作者供职于川煤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