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煤监局办公室日前通报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情况。
根据通报,从 2018 年 2 月至 5 月,各省级煤矿安监机构(简称省局)开展了为期 4 个月的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 5 月底,全国共发生瓦斯事故 6起、死亡 22人,同比分别下降 33.3%和 55.1%;没有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同比减少 2 起、22人;较大事故同比减少 1起、5人。
执法严格成效显著
通报显示,截至 5 月底,全国共开展监察 2975 矿次、监察矿井 2814 处,占矿井总数的 41.2%,完成了突出矿井、复产复工矿井及 3 年内发生事故矿井全覆盖。查处一般隐患 3.2万条、重大隐患 219 条,其中移送地方督办166 条,实施行政处罚 1622 次、罚款18723.79 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 122矿次,停止采掘作业工作面 984 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1792 个(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158 处,下达执法文书 14924份,提请关闭矿井 4处。
12个开展异地交流执法的省局共监察矿井 61处,查处一般隐患 989条、重大隐患 6条,实施行政处罚 70次、罚款 664.1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 5处,停止采掘作业面 31 个,停止使用设备设施 13 个(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处,下达执法文书 146份。
通报指出,各省局在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专项监察方案,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成效明显。其中,内蒙古局、安徽局、河南局、山西局、陕西局、云南局、山东局、宁夏局等分别采取了不同措施。
采掘失调等问题突出
通报指出,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一通三防”事故隐患仍大量存在。专项监察查处的 3.2 万条一般隐患中,矿井通风管理不落实 4299项、占 13.81%,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3462项、占 11.12%,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 2768 项、占 8.89%,瓦斯防治制度不落实 2332 项、占 7.49%,矿井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 2042 项、占 6.56%,防突措施不落实 1272 项、占 4.09%。矿井通风管理、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瓦斯综合防治等问题突出。
二是采掘失调、接续紧张对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综合治理影响大。部分煤矿抽、掘、采失衡,造成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存在违规串联通风、风量不足、风速超限等问题,甚至采取剃头下山开采。部分煤矿采掘不合理,瓦斯抽采不达标,进而在钻孔施工、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果检验等各环节造假,冒险进行采掘作业,造成瓦斯超限。
三是“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现场管理滑坡。部分煤矿防突设计、防火设计、作业规程、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矿井瓦斯地质图等编制不规范,内容不完善。
四是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部分煤矿存在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不按规定进行调校、测试等问题。
针对全国煤矿“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通报要求各级煤矿安监机构立足于查处大隐患、防范遏制瓦斯和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督促煤矿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一要用好“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结果,对薄弱环节、重点矿井纳入下半年重点监察执法计划,进一步完善监察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规范化、信息化。
二要贯彻落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监督煤矿企业按规定做好瓦斯等级鉴定,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
三要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到今年底,大型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当完成升级改造工作。
四要督促煤矿企业优化矿井生产布局、科学组织生产、确保采掘生产的正常接续,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规生产行为,对瓦斯防治工程措施落实不到位、抽采不达标,抽掘采接续紧张、防突能力不足的煤矿,必须依法停产整顿、重新核定产能。
五要严格落实国家煤监局《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坚决做到“七个一律”,督促煤矿企业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源头治理,强化现场管理、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有效防范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