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进口原油进地方炼厂政策放开、新增炼油能力较多、成品油消费增速下降等因素影响,国内炼油产能利用率持续降低,预计2020年全国炼油能力过剩将超过3亿吨,炼油产能过剩局面将进一步加剧。国内炼油产能的严重过剩,严重威胁到炼油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稳定供应,加快化解炼油产能过剩矛盾、推进炼油产业优化升级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一、加强宏观统筹,引导炼油产能有序发展。加强炼油产业规划,在国家层面对炼油产能总量进行宏观调控,合理引导投资,避免重复建设、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提高准入门槛,未经国家核准,炼油企业一律不得新建、扩建一次加工能力,严禁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炼油化工项目;充分考虑环境、土地、水资源等因素,统筹重大炼化项目布局,严控新增布点,重点支持石油石化央企通过内涵发展建设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大型炼化基地。
二、加强行业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按照《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严厉打击沿海成品油走私,加大对偷逃税企业的曝光,加大对偷逃税企业及个人的司法惩处力度,从根本上遏制成品油走私、营销环节偷逃税、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
三、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提质升级步伐。对炼油产业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做强做优一批、淘汰停产一批”的思路进行结构调整,实现炼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环保、质量、安全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并转不达标企业,坚决处置僵尸企业,特别是应大力推进炼油能力占全国比例较大省份的去产能工作,加快炼油产业优化升级;考虑到目前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对二甲苯等石化产品进口比例仍然较高的实际,建议今后应重点推进炼化基地化发展,积极引导并支持燃料型炼厂向炼油化工型炼厂转型。
四、利用出口调剂,缓解炼油产能过剩矛盾。建议国家适当宽松安排成品油出口配额总量指标。同时,为避免多头对外自相竞争,建议坚持现行出口指标主要发放给国有大型炼油企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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