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能源报 2018年03月05日 星期一

陕煤集团积极探索债转股新课题

《 中国能源报 》( 2018年03月05日   第 15 版)

  本报讯 陕煤集团推动债转股业务的实践可谓全国的一个范本。自实施债转股业务以来,该集团已与陕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845亿元协议,截至目前落地金额已超454亿元,降低负债率8个百分点,2017年年末资产负债率降至70%。

  “在推动债转股过程中,新的问题也在不断出现。”陕煤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赵福堂在谈到债转股业务推进中存在的新情况时表示。

  赵福堂分析,从债转股业务实施来看,目前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都是盈利能力相对较强的企业,经营状况好,发展前景强,而对于具有发展潜力却急需资金支持才能实现发展的企业,推动债转股落地仍有难度,即债转股对标的资产质量要求较高。

  在去产能过程中,陕煤集团发现,一方面这些去产能企业存在“车已卸,套没有解”的问题,即遗留的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任务艰巨、困难较多,都是高负债率,且债务基本由集团或母体企业统借分拨或提供了担保。另一方面,这些去产能企业闲置了大量的机器设备、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等存量资源。这些存量资源如果能有金融资本支持或介入,整体进行打包重组,则可以得到盘活和有效利用。这些企业是目前最需要实施债转股的实体企业。

  但现状却是,金融资本只对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特别明显的企业感兴趣,去产能过程中真正需要债转股支持的企业却难以实现。同时,商业银行法禁止持有企业股权使得债转股必须引入第三方甚至第四方,导致债转股业务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可谓“过一道坎都必须交一道费”,推高了融资成本,增加了企业财务负担。因此在融资难和融资贵凸显的情况下,进一步创新融资路径、调整负债结构成为陕煤集团改革发展进程中必须做好的课题。

  基于在实施债转股业务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陕煤集团财务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国家健全关于金融监管及市场化债转股的顶层设计体系,解决法律和制度层面的障碍,修改现有商业银行法或相关条款,以利于银行直接持有企业股权,减少中间环节,简化交易程序,降低融资成本,方便实务操作;同时完善债转股涉税方面政策,明晰纳税办法,使税务部门和纳税企业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赵福堂坦言,针对目前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出现推高资金成本现象,希望由国家给予企业适当财政补贴或其他政策支持,帮助实体企业在转型升级阶段渡过难关。在金融监管方面,希望对金融机构债转股业务方面出现的风险建立相应的容错机制和免责机制。

  (梅方义 汪琳)

资讯
河南出台新增煤炭消费替代办法
开滦建设集团提质保工期(图片新闻)
关注
春节后动力煤市场企稳运行
陕煤集团积极探索债转股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