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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10月30日 星期一

东北能监局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规则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10月30日   第 12 版)

  本报讯 日前,东北能监局出台了《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补充规定》,对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进行了补充与完善。东北能监局曾于8月向全体市场成员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了市场运营规则修订研讨会。

  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作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专项试点,自今年1月1日启动以来成效显著,促进了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消纳,显著提高了东北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水平和供热可靠性。

  据了解,2016年底,东北能监局接连出台《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改革试点方案》《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目的是在东北地区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市场机制,保障东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缓解热、电之间矛盾,促进东北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消纳。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主要围绕东北电力最紧缺、最关键的调峰资源,开展多品种、多形式、多主体的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

  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东北能监局对市场运行情况进行了密切跟踪,对市场运行数据、指标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有必要对运营规则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使市场成员的权责相互对应,获益与付出更加对等,从而更好的发挥市场机制在电力辅助服务中的作用。

  本次规则调整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是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中发现,风电企业非供热期分摊费用约为供热期的数倍,未能准确体现出东北供热期调峰资稀缺程度,也导致新能源受益与分摊的费用明显不匹配。对此,《补充规定》将非供热期实时深度调峰费用减半处理,同时将供热期风电、核电电量按照两倍计算分摊费用。

  二是部分电厂开展了重大技术改造,降低了机组低谷时段发电出力,提升了供热能力。但个别改造后的机组出力范围受到限制,顶尖峰能力出现下降,不利于电网运行。为体现公平,《补充规定》将出力达不到铭牌容量80%的火电厂所获得的调峰费用减半。

  三是个别火电厂在达到省内实时深度调峰支付费用上限后,仍需支付跨省调峰费用。为切实起到对市场成员的保护作用,《补充规定》对省内与跨省调峰承担费用之和设置了上限。

  据了解,《补充规定》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东北能监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同时开展新规则宣贯工作,以尽快发挥新规则对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促进作用。

  (宋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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