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于孟林报道:7月27日,记者从新疆自治区发改委获悉,由其提交的《关于申请核准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的请示》(新发改能源【2017】564号)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发改能源【2017】1393号)。根据批复,国家发改委表示,为推动我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煤炭深加工技术水平,促进清洁油品多元化,提高新疆煤炭资源利用附加值,促进新疆地区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同意建设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
据介绍,该项目由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乡境内伊泰伊犁工业园区内,总投资163.2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0752亿元,生产规模为油品100万吨/年。项目以当地煤炭为原料,采用水煤浆气化、费托合成等工艺生产液化石油气、石脑油、柴油等。主体工程包括空分、煤气化、气体净化、油品合成、尾气制氢和油品加工等装置;公用工程包括热电站、净水厂、循环冷却水系统、化学水站、空压站以及变电站等;储运工程包括原煤储运、中间罐区、成品罐区以及油品装车系统等。
该项目为国家煤制油示范工程,主要承担 3000 吨级多喷嘴对置式水煤浆气化技术工业化、 改进型费托合成反应器及新一代催化剂工业化应用、 机械蒸发加结晶处理浓盐水等示范任务。
2014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发改办能源【2014】15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明确支持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表示,将根据文件要求, 抓紧办理规划许可、 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探索降低投资风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