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城乡居民供热清洁化,日前,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石家庄市散煤压减替代规划(2017-2019年)》(下称《规划》)。《规划》提出,以治理取暖散煤为重点,以清洁能源替代、优化燃煤方式为途径,加快实施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可再生能源“四个替代”,全面推进城乡居民供热清洁化。
《规划》要求,省会城市周边及负荷集中的地区居民生活和取暖,优先支持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有资源条件的地区,优先支持地热能、太阳能、沼气、秸秆成型燃料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分散燃煤。难以实施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平原农村积极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山区农村推广洁净型煤。农业服务业,有条件的地方优先实施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替代,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难以替代的全部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全面取缔机关及事业单位、商业、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分散燃煤。农业生产,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采用气代煤、电代煤,暂时允许过渡性使用洁净型煤,逐步取缔平原地区农业生产用分散燃煤。
《规划》明确,2017年,省会居民生活及取暖启动实施气代煤、电代煤,“1+4”组团县区(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和藁城、正定、鹿泉、栾城四个组团)实现散煤“清零”,农村服务业分散燃煤全面取缔,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完成50%。
2018年,确保3-5个县(市)、区全域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改造,平原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35%,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完成80%。
2019年,全市全域实现清洁取暖的县(市)、区达到60%左右,平原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全面完成。
(石佳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