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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4月03日 星期一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

大气治理:任务具体责任明晰措施切实可行(关注)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4月03日   第 19 版)

  本报讯  记者朱妍报道:日前,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京津冀等6省市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区域污染排放负荷。今年将通过全面推进冬季清洁采暖、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工业大气综合治理等手段,有效推动大气治理。

  据悉,该《方案》实施范围涵盖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中的“2+26”城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等重点城市均在其中。

  28城市“治气”任务公布

  今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大气污染治理再施大招,“治气”任务更加细化。

  在产业结构方面,《方案》要求“2+26”城市提前完成钢铁“去产能”任务,其中廊坊市和保定市被列为重中之重。截至10月底,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十余城市需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

  针对工业大气,9月底前,“2+26”城市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对暂未安装监控设施的企业,将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并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

  同时,“2+26”城市还将率先实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据规划,6月底前,需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此后,拟延伸至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也将因地制宜、有序展开。整治工作预计10月底前基本完成,覆盖石油化工、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多个领域。

  《方案》还提出,7月底前,天津港将不再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港煤炭;9月底前,禁止环渤海港口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 

  北京10月底前完成“禁煤”

  冬季清洁取暖关乎民生,也是北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环节。对此,《方案》也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

  记者注意到,“2+26”城市全部被列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首批实施范围。10月前,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四个城市需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传输通道其他城市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各完成5万—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

  《方案》还明确提出,实现“2+26”城市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入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炭减量平衡方案。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为配合工作,多项有利于清洁取暖的经济激励机制进入酝酿。例如,民生供暖电能替代、燃气替代项目将列入中央基建投资计划,优先支持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使用中央基建投资;电供暖电量统一打包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低谷时段发电企业直接招标等。

  按月排名、按季考核

  《方案》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均需组织制定各自的实施细案,并将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社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相关企业,也需梳理《方案》规定的治理任务和所涉及的企业名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对此,环保部每季度将严格调度各地区和相关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量化各项任务进度和完成比例,并会同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等单位上报国务院。其中,采暖季每月调度。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将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按期调度各地“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依法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涉及环境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本报记者了解到,针对“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环保部拟实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的方式,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以区县为单位参与排名,考核和排名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同时,为保障《方案》实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将有所加大,向任务量较大的省份和城市倾斜。据悉,该资金将重点用于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车淘汰、工业污染治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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