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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3月13日 星期一

通过债转股降低煤企资产负债率(提案议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 姜耀东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3月13日   第 06 版)

  据统计,2016年全国共关闭退出煤矿2000处左右,涉及产能3亿吨左右。这些煤矿关闭退出后,留下了大量不良资产。同时,煤矿去产能关闭后,煤矿所承担的各类债务也不能有效化解。建议如下:

  一、对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提供资本实力支持。在国家新一轮债转股中,建议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问题:1.予以财政资金支持,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的需要向财政提出资金申领,用于成立专项基金认购优先级,作为引导资金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推动债转股的实施。2.鼓励和支持相关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优先股、普通股等方式补充资本金。3.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对口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同时建议参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第60条),将银行持有资产管理公司为实施债转股而发行的金融债券的风险权重定为0%。4.由相关金融机构向财政发行低利率金融债、申请央行再贷款、自主发行长期金融债等。

  二、创造符合市场原则的股权退出环境,充分对接资本市场,设立绿色通道,提升金融机构参与煤炭债转股积极性。建议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中,在符合市场原则前提下,在转股方案中对债转股股权未来的退出计划和方式作出安排。考虑到煤炭企业债转股实施的规模巨大、情况复杂,建议国家出台措施,设立简易、快捷的上市和交易绿色通道,促进国有产权高效流转。

  三、妥善研究解决上一轮债转股中的遗留问题,尽快修订和完善《破产法》。建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多种渠道,依法依规处置好去产能煤矿涉及的资产债务问题。

尽快完善煤制油消费税政策(提案议案)
煤企税费需进一步减轻(提案议案)
低油价下石油工业更需政策支持(提案议案)
合理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提案议案)
通过债转股降低煤企资产负债率(提案议案)
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刻不容缓(提案议案)
“主动”化解炼油产能过剩(提案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