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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2月06日 星期一

中煤集团因煤矿事故被约谈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2月06日   第 09 版)

  本报讯  记者于孟林报道: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因山西朔州中煤集团担水沟煤矿“1·17”重大顶板事故约谈了山西省有关部门和中煤集团的主要负责人。约谈强调,各单位要认真汲取山西朔州中煤集团担水沟煤矿“1·17”重大顶板事故教训,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约谈指出,担水沟煤矿“1·17”重大事故暴露出如下问题:一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些煤矿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国家三令五申,仍然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担水沟煤矿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但去年11月份实际生产40万吨。二是安全大检查不认真。中煤集团及中煤资源发展公司没有制定安全大检查专项方案,担水沟煤矿没有开展以“八查”为重点的大检查,煤矿负责人对“八查”内容不了解。三是巷道支护设计不合理。山西近年来顶板事故呈多发趋势,担水沟煤矿4203工作面胶带顺槽巷道锚杆长度不足,矿压观测不规范,采掘接替紧张,采煤工作面矿压未稳定就开始施工相邻的掘进工作面。四是整合重组矿井和国有老矿问题突出。存在地质资料不清,图实不符,国有大型企业做不到真接管、真控股、真投入,安全管理“真空”等问题,造成事故多发。国有老矿生产系统复杂,深部开采带来地压、水压、瓦斯等灾害加剧,安全风险加大。五是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力度有待加大。当前山西长期停产停建煤矿有354处,在资源储量、安全条件和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缺陷,应早关快关。产能60万吨/年以下矿井还有129处,应按照国发7号文件的要求引导有序退出。六是安全监管不到位。朔州市朔城区派驻的驻矿安监五人小组发现隐患的能力不足,事故发生后下井人员数量、何种作业工种等情况不清楚,对超能力生产失察等。中煤资源发展公司对担水沟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对该矿顶板管理认识不足、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

  约谈要求,山西省和中煤集团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安全监管及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强化煤矿技术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包矿盯守制度,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煤矿顶板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进一步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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