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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09月12日 星期一

气候变化风险纳入多家机构融资运作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9月12日   第 09 版)

  本报讯 9月6日,亚洲投资者集团气候变化委员会(AIGCC)在新加坡重组,同时发布了迄今为止最为全面的亚洲气候金融领域活动分析报告。

  据悉,这份题为《亚洲气候投资》(Investing for the Climate in Asia)的报告由亚洲研究交流公司(ARE)撰写,主要回顾了亚太地区多国金融机构近年来气候信息披露的情况,以及金融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现状。统计调查涵盖36家银行、30个投资机构和24家保险公司。

  报告显示,气候风险和负责任投资正在逐渐成为许多亚洲金融机构的核心商业活动,并在经历重大转型。报告调查的金融机构中有31%已将气候变化风险纳入融资运作;61%的银行提到绿色产品,超过25%的银行将气候变化因素作为控制融资的原因;另有56%的机构对金融风险进行一定量化;同时有81%的机构披露了负责任借贷政策。

  不过,报告涉及的12个亚洲市场对控制气候风险的监管情况喜忧参半。数据显示,参与调查的国家中仅有5个制定了银行业计划,制定了可持续发展准则的国家数量为4个,而将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规定纳入股票交易规则的国家也为5个。

  报告指出,在国际可持续金融倡议中,亚洲金融机构目前的参与程度相对较低。但是,报告同时提及,中国在此方面转型的步伐却是非常明显。中国的银行机构已率先采取措施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过度污染行业投资,并对绿色活动融资提供量化信息。早在2012年,中国银监会就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南》;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又分别发布了绿色债券标准。

  投资者集团气候变化委员会(IGCC)首席执行官艾玛·荷德表示:“根据我们的估算,从2014年到2035年,需要在可再生能源和能效领域投资7.7万亿美元,才能满足中国、印度、日本和东南亚的需要,从而达到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的目标。金融业已经看到了这一机遇,并迅速做好准备。虽然目前发展还不平衡,而且还存在不足,但过去两三年确实已取得重大进展。毋庸置疑,急速的转型已经展开。”

  美国非政府组织对环境负责经济体联盟主席、气候风险投资者网络主任明迪·卢伯则表示:“此次发布的报告凸显了促进全球清洁能源投资的紧迫性,我们期待共同合作,帮助全球投资者将数万亿美元投资转向清洁能源领域。这是一项巨大挑战,只有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实现。”

  据了解,亚洲投资者集团气候变化委员会是全球全球投资者气候变化合作委员会(GIC)的组成部分,后者旗下还包括其他3个类似的委员会。此次重组的委员会创始成员包括国泰金融控股公司、黑石、阿姆斯特朗资产管理公司、澳大利亚超级年金基金、世代投资管理公司、冠卓资本、国际金融公司和Impax资产管理公司。

  (穆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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