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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08月15日 星期一

煤炭去产能进度滞后

前7月仅完成全年目标4成,后期将实行每月“三报”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8月15日   第 03 版)

  本报讯  记者武晓娟报道:8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煤炭去产能和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并就全面完成2016年去产能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通报》显示,截至7月末,全国已累计退出煤炭产能9500多万吨,占到全年目标任务量2.5亿吨的38%。其中,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1个地区已全面启动去产能工作,并部分完成了退出任务。

  但总进度比较迟缓,前7个月只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3多一点。特别是7月份退出产能不到1000万吨,工作进度明显滞后于时间进度,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差距很大。同时,地区之间、企业之间严重不平衡。湖南、江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的80%左右,北京、湖北、陕西、甘肃和新疆均完成50%以上。重庆市自我加压,今年已明确关闭退出煤矿219个、涉及产能1300多万吨,分别超出目标任务的56.4%和44.4%。中央企业和部分地方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去产能的重要主体,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神华集团已全部完成全年任务,陕煤化集团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6.4%。而内蒙古、福建、广西、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去产能工作刚刚启动,还没有实现实质性产能退出;江西、四川、云南完成比例不到10%。

  此外,还存在部分省区市任务安排过于靠后的问题。《通报》指出,目前各地4季度安排的任务量占全年任务的50%以上,其中12月份占1/3以上,这与在重庆现场会上提出的前11个月基本完成任务的进度要求差距甚远。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江西、广西、四川等省区将大部分去产能任务安排在4季度完成,年底集中赶进度的现象十分突出,全年完不成任务的风险很大。

  人员安置与债务问题是去产能的难点,相关部门做了一系列部署。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6月份出台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后,7月份又印发明电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政策制定、情况摸排、资金衔接、安置方案制定等工作;银监会7月份印发《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债权人委员会机制,妥善解决钢铁、煤炭困难企业的金融债务问题。

  《通报》指出,大部分地方已经出台职工安置的配套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通过督促检查、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落实力度。煤炭企业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内部分流安置,用好稳岗补贴、创业扶持、援助托底等社保政策,职工安置工作总体上稳妥推进。江苏省人员安置总量已达到全年总数的70%左右,淮南矿业集团今年已平稳有序分流近万人。也有的地方和企业安置办法少、工作进展慢,在内部分流安置、支持就业创业、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部分地区支持去产能企业资产处置,为职工安置筹措更多资金。湖南省返还直接关闭矿井的剩余资源采矿权价款和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初步概算达到20亿元以上。重庆市支持地产集团收储能源集团关闭退出矿井闲置土地。部分地区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推动债务重组,降低财务费用,为去产能创造有利条件。但也有的地区仍在等待观望,去产能煤矿的资产和债务处置没有实质性突破。

  《通报》同时还通报了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煤监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

  为取保全面完成全年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下一阶段,将实行每月“三报”,即每月5日前各省(区、市)要报进度、报计划、报执法检查结果。报进度,就是报上个月完成多少;报计划,就是报下个月完成多少;报执法检查结果,就是各省(区、市)、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的两个名单,一个是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一个是不达标企业名单。要求各省(区、市)明确责任人,落实好每月“三报”,以便全面准确适时地把握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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