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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06月27日 星期一

“十三五”海上风电将谨慎推进

装机容量目标初定1000万千瓦;电价将维持目前水平

本报资深记者 肖蔷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6月27日   第 01 版)

  “十三五”期间,我国海上风电的行业政策仍将维持谨慎。

  “从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建设至今,我国海上风电建设已有8年时间。到2015年底,全国海上风电并网容量75万千瓦,进展不算快,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6月22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上表示,“目前海上风电项目核准了不少,但是建成的不算多,说明了海上风电发展的复杂性。”

  据政府部门人士透露,“十三五”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的目标初步确定为1000万千瓦。未来五年,海上风电项目的电价政策将保持目前水平,以给企业更多发展信心。

  “十三五”定调“积极稳妥”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国内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达到482万千瓦,已建成的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75万千瓦。

  虽然进展“忧心”,但政府部门人士并不认同激励政策不足导致国内海上风电发展缓慢的说法。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处长李鹏表示,“十二五”期间,政府并未采取过度的刺激政策使行业盲目发展。客观来看,虽然海上风电装机容量不多,但行业已整体迈出发展的第一步。

  “我国海上风电技术已经实现突破性进展,具备进一步规模化发展的条件。”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具体而言,“十二五”期间,我国实现了110kV和220kV海上升压站顺利安装;实现了国内最长距离110kV三芯海底光电复合缆成功敷设,突破了220kV海缆敷设技术;实现了国内最大的自升式平台船投运,作业水深可达40米。此外,全亚洲最大的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已开工建设,应用了5MW风电机组安装、单桩无过渡段设计和施工等先进技术和装备。

  在风电设备制造能力方面,华锐3.0MW、金风2.5MW、远景4.0MW机组相对成熟,湘电、海装、东电东汽均有5MW样机小批量销售,华锐、联合动力、明阳6.0MW样机已安装。

  尽管如此,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对海上风电的发展仍持谨慎态度,“十三五”产业发展思路定调为“积极稳妥”。根据规划,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的目标初步确定为1000万千瓦。对于业界最为关心的海上风电电价问题,史立山表示,保持电价水平不变是合理的做法,国家能源局将努力协调,给企业更多信心。

  “为了推动海上风电发展,国家能源局曾组织了一次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遗憾的是这四个项目至今都未能真正实施。”史立山说,“‘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发展不需要全面开花,不需要上规模,应重点培育出完善和有竞争力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包括设备制造、施工安装、标准规范等。”

  据本报记者了解,截至目前,我国经过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批准的海上风电项目有29个,主要分布在河北、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沿海海域。

  技术、成本难激活海上市场

  多位行业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陆上风电相比,目前海上风电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二:一是行业技术不够成熟,二是项目建设成本高昂。

  据了解,目前我国海上大型风电设备制造、海上风电施工设备制造、海底电缆制造和敷设等关键技术相对薄弱,海上风电机组的可靠性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位地方风电企业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在确保建设项目能够盈利的情况下,现在公司建设海上风电项目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海上风电机组供货不足与海上风电安装船严重缺乏。

  “现在大多数企业采用的都是西门子的海上风机,但其产能有限。自海上风电电价政策发布之后,西门子海上风机开始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其风机价格已逐年提高。”上述人士称,“而大多数国产海上风电机组没有批量长期运行经验,加之海上风电属于高风险项目,许多有研发能力的制造企业也不敢接受批量订单。因为一旦出现大批量的风机设备故障,绝大部分国内设备制造商很难抵挡其风险。”

  在成本方面,随着海上风电技术的快速发展,设计和建设经验逐步积累,海上风电投资已逐步下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统计数据显示,国内海上风电场的建设成本已由2009年的每千瓦2.3万元下降至2015年的1.6万元,具体而言,目前我国潮间带风场单位千瓦造价约为1.4-1.6万元,近海风场单位千瓦造价约为1.5-1.8万元。尽管如此,海上风电成本仍是陆上风电投资成本的两倍左右,其中电网成本、建造成本以及其他成本比陆上风电高出近一倍。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看来,注重提升风电技术,最快速地降低成本是海上风电发展的重要方向。海上风电降本有三方面的推动力:首先,技术创新是根本,由于海上风机成本占比小,可加快更大容量机组、更大直径风机的上马;其次,要健全产业体系,持续稳定增长的海上风电市场,是产业能够延续下去的关键;另外,要加强产业上下游的通力合作,确立建设标准。

  期待地方政府支持

  在海上风电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如何协同配合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

  据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海底管理处处长张绍丽介绍,依照国务院整个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要求,国家海洋局也相应下放了预审权限。目前所有海上风电项目,只要面积不超过700公顷,都由省一级负责,包括海洋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

  此前,国家能源局也曾下发文件,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简化审批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落实项目建设的用海场址等问题。

  尽管如此,海上风电发展在地方仍遇到了一些困难。

  “作为海上风电的开发企业,我们希望能形成规模效应,但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是,部分地方政府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这给获取海上风资源带来不利影响。”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齐腾云说。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总经理孙扩业则表示,“海上风电开发离不开地方政府支持,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某个企业与地方政府签订垄断性协议的情况,地方政府应该制止这种不理性行为。”

  对此,李鹏表示,海上风电利于地方能源转型,省领导应该从更高的高度看待本省海上风电发展,明确海上风电在本省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做好规划,为企业投资提供良好服务。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海上风电发展方面,目前福建与江苏已走在全国前列。

  “我们的宗旨是小步开进,通过项目建设积累经验。‘十三五’期间,福建规划的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是200万千瓦。”福建省发改委能源处张直东说,“我们简化了审批流程,在制定规划时尽量避免风场选址与航运等产生冲突。在项目建设阶段,我们及时与电网协调沟通送出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同步建设与投产,这也是福建近几年风电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原因。”

  另据江苏省发改委能源局唐学文则介绍,“十三五”期间,江苏海上风电的规划目标是35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制定的海上风电项目实施方案中,江苏有18个项目被纳入其中,目前江苏省已经核准了15个项目。截至今年5月底,江苏海上风电的装机容量已有67万千瓦,“海上风电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正常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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