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能源报 2016年05月02日 星期一

山东煤矿5月起按新定产能组织生产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5月02日   第 15 版)

  本报讯 记者于孟林报道:4月28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联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同下发《关于全省煤矿严格按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自5月1日起,山东省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煤矿,要严格按照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和276个工作日组织生产,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充分保证职工节假日正常休假休息,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进一步规范煤炭生产建设秩序。对于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企业机械化连续供应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但必须制定具体生产组织方案,经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省属煤炭企业审查后上报省煤炭局备案。

  根据《通知》,山东省将按照“退出东部、压缩中部、稳定西部、储备北部”的原则,调整煤炭资源开发布局,收缩关闭临沂、潍坊、淄博、烟台等东部矿区资源枯竭和衰老矿井,压减济宁、枣庄、泰安、莱芜和德州等中部矿区产能规模,稳定巨野矿区产量,对黄河北煤田及未开发的煤炭资源集中区域实施战略性保护。自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新增产能技术改造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已纳入各地“十二五”小煤矿机械化改造规划且2015年底之前开始的小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原则上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已经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作为监督检查内容,将采取联合检查、集中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所属煤矿按照重新确定的产能和276个工作日组织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组织生产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山东省煤炭局将会同山东煤矿安监局等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煤矿按照备案工作日制度组织生产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在信用山东等网站进行公示,对煤矿负责人及所在集团法人代表进行诫勉约谈,并启动联合惩戒措施。煤炭企业要制定停产期间和恢复生产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停产期间,必须保证矿井正常通风、排水、供电和瓦斯检查等,严格落实调度值班和领导值班等制度。严格恢复生产检查验收程序,恢复生产前,要组织力量对矿井“一通三防”、顶板管理、老空积水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隐患排查,经企业组织检查验收,符合规定的方可组织恢复生产,确保消除各类隐患,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资讯
创新引擎将支撑煤炭转型升级
开滦林南仓矿青工培训出新招(图片新闻)
山东煤矿5月起按新定产能组织生产
好制度关键在落实(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