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厅发文
促煤电超低排放改造
本报讯 4月18日,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宁省环保厅印发了全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计划,提出到2017年年底前,辽宁省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时限。并要求各市督促指导企业抓紧落实改造方案,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本次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共涉及全省13个市、24座电厂的67台机组。目前,已有8台机组完成改造并实现超低排放,2017年底前将全部完成改造。届时,辽宁省大气污染物含量将大幅削减,预计二氧化硫、氮氧货物、烟粉尘将分别削减2.3万吨、5.5万吨和7.2万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对推进辽宁省煤炭清洁化利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缓解资源约束,加快能源创新具有重大意义。到2020年,辽宁省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
(宗和)
陕西省今年内
削减260万吨燃煤
本报讯 4月19日,陕西省印发《“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6年工作方案》,从“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方面确定了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在减少燃煤上下功夫,在治理机动车污染上求实效,力争提高优良天数达标比例,减少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大幅削减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
据悉,《方案》明确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减量替代,2016年完成削减260万吨燃煤任务,其中,西安40万吨、宝鸡50万吨、咸阳55万吨、铜川10万吨、渭南65万吨、韩城40万吨;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9%以下,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开发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关中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