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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04月04日 星期一

中广核与捷克能源集团签署合作文件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4月04日   第 03 版)

  本报讯  记者朱学蕊报道:捷克当地时间3月30日, 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捷克共和国总统米洛什·泽曼的共同见证下,中广核与捷克能源集团在布拉格签署了《关于在核能及可再生能源领域全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据悉,该合作备忘录不仅明确了双方未来在核能领域合作的范围,包括核电站的采购、建造、调试、运行和维护、大修和改造、核燃料循环等领域的信息及经验互换,核电站人才培养、欧洲核电用户组织(EUR) 认证、探寻共同在第三国投资核电项目的潜在机会,还探讨在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展合作。

  此外,3月29日中捷企业核能合作圆桌会期间,中广核还与斯柯达布拉格公司、捷克电力工业联盟、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在核能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计划在能源投资、能源建设和运营经验反馈与信息共享、技术认证、供应链支持、电站改造升级、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

  同时,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还与斯柯达布拉格公司签订了关于华龙一号EUR认证工作的咨询顾问合同。据中广核介绍,该集团已于2015年5月向EUR组织秘书处发出了关于华龙一号技术EUR认证的正式申请函,并于2015年9月得到正式受理确认。为顺利开展华龙一号的EUR认证并加快审查进度,在此次中国国家领导人访问捷克期间,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与斯柯达布拉格公司正式签约,聘请斯柯达布拉格公司对拟提交EUR组织评审的材料进行审查。

  作为欧洲第二大电力出口国,捷克生产的电力除满足本国生产基本需求外,还向德国、奥地利等国出口。在核电方面,捷克现有杜科瓦尼和特梅林两个核电站,共计6台核电机组。2015年5月和6月,捷克政府分别批准了“捷克能源战略政策”和“国家核能行动计划”。根据这两份法律文件,捷克将重新启动核电建设,在现有特梅林核电站和杜科瓦尼核电站厂址各新建2台核电机组。

  中广核从2009年开始,就与捷克能源集团建立了联系并进行了多轮沟通及互访,在此基础上双方于2011年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将在核电工程各领域加强合作交流,同时积极推进双边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2015年4月,斯柯达布拉格公司考察了中广核华龙一号示范机组——防城港核电二期工程现场,并签署了关于双方技术信息的保密协议。

  中广核董事长贺禹表示,捷克在推动核电发展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并取得积极成效。中广核经过30年的创新发展,也已跻身国际一流核电企业行列,尤其是近一年来,在英国、罗马尼亚等国的核电项目“走出去”取得积极进展。对于即将启动的捷克新建核电计划,他希望加强与捷克优秀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的市场应用。

  “同时,我们高度重视核电项目建设及供应链的本地化,并希望以此为基础,共同开发第三国核电市场,着力提高双方高层次、国际化的战略合作,实现战略共赢。” 贺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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