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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03月28日 星期一

双鸭山供电“三方联动”护航企业用电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3月28日   第 23 版)

  本报讯 3月17日,黑龙江双鸭山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专业人员联合双鸭山市工信委,对全市钢铁、煤化工等高危及重要企业客户进行了用电安全“拉网式”走访排查。

  据了解,双鸭山市地处于黑龙江东部煤电化基地核心区,供电区域内煤矿、化工及钢铁企业较为集中,对可靠供电、安全用电要求较高。对此,每年该公司都联合市工信委开展重要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供电电源、设备运行情况、安全工器具使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设备预防性试验、谐波治理、电工配置和持证情况等。

  在过去,由于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存在电气设备陈旧老化、维护与改造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该公司检查发现后,即使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很多企业也不愿意在这方面投入成本与精力。2008年以来,双鸭山非计划性停电记录中,重要客户责任安全隐患导致停电四次,不仅停电影响面大,还严重威胁了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双鸭山供电公司建立了政府、供电企业、重要客户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该机制以保障供电安全、实现服务升级为目标,发挥供电企业的纽带作用,一端对接政府职能部门,落实管理要求,一端对接客户,了解生产需求。该机制确定了三方“责任区”:即政府主管部门是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供电企业是供电安全的责任主体,重要客户是用电安全的责任主体。

  双鸭山供电还根据季节性变化,在不同季节、不同时期开展防污闪、防雷、防汛、防寒、防冻、防小动物等专项检查,及时了解重要客户在季节变化时的设备运行状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客户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进行动态跟踪,保障了重要客户的用电安全,体现了供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

  随着重要客户用电安全联动机制的推进,信息沟通更加顺畅,隐患整改效率不断提升,在重要客户中普遍存在的“要我安全”的观念已逐渐转变为“我要安全”。

  (常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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