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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江门欠电费纳入银行征信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12月21日   第 24 版)

  本报讯  企业用电欠费会影响日后银行贷款信用!12月11日,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签订《江门市企业用电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合作协议》,正式将江门市企业用电欠费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广东尚属“首创”。

  自2016年1月1日起,江门企业拖欠电费信息将与金融系统共享,这不仅能加强对部分企业欠缴电费等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力度,还将直接影响到企业信贷等经济活动,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和社会信用环境。

  据悉,江门是广东唯一的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2010年,人民银行江门中支联合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组织辖区所有金融机构搭建了“江门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下称‘征信系统’)”,建立集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目前,该系统已在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中被广泛应用,促进了信贷市场发展,并显著提高了社会信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激励约束机制。

  “逾期未按时缴纳电费的企业,并经催缴后仍未交付电费的,将于次月被告知并纳入征信系统。”人民银行江门中支相关人员表示。对于逾期不缴纳电费的企业行为,将作为企业重要的征信记录,影响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从而影响其贷款额度,甚至运用到政府评优评先、人才招聘、公检法案件调查等行政管理事项中。

  江门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江门局一直致力于企业信息化建设,已建立了覆盖所有用电客户的营销信息系统,能够及时反映企业和居民的用电情况,并进行动态分析。将企业用电情况纳入征信系统,有利于丰富企业的信用信息,提前了解企业的信贷融资情况,有助于逐步提高用电客户诚信用电和缴费的意识,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保障。此外,通过征信系统及时共享企业的用电缴费信息,还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信用还款能力,降低审贷成本,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据了解,纳入征信系统对企业而言不只有约束,同时也是一种激励制度。“诚信企业将享受更多优惠”,人民银行江门中支相关人员表示,企业用电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将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评级,金融机构对信誉良好的企业提供更为优惠的贷款和利率。此外,还可以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助推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和地方经济稳定发展。

  (沈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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