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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12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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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12月07日   第 17 版)

  国家林业局规范光伏电站使用林地条件

  本报讯  记者成思思报道:为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国家林业局于日前发布《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一、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

  二、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三、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

  四、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确保光伏电站建设依法依规使用林地。积极探索支持光伏电站建设与防沙治沙、宜林地造林等相结合。

  

  河北光伏扶贫明年补贴

  提至0.2元/kWh

  本报讯  为进一步促进河北省光伏产业尤其是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物价局发文,就该省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按照全电量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0.2元/kWh,由省电网企业在转付国家补贴时一并结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对余量上网电量由省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并随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对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0.2元/kWh,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其他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2013]83号)文件规定,执行现行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政策。

  (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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