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开展光伏等新能源专项监管工作
本报讯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新能源部分)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384号)的要求,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定于近期联合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及接入电网情况专项监管。
据悉,本次专项监管对象主要是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获得核准(备案)的风力发电、总装机规模在1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采取的监管方式包括企业自查、召开座谈会、查阅项目资料、实地查看项目等。
监管重点包括:电源项目本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变更情况、项目投产前的股权变动、项目建成后运营情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情况和项目接网、并网业务办理情况。
湖北省能源局和华中能监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于本月7日开始对襄阳、随州、孝感、黄石、黄冈等地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庄一凡)
南昌将建国内最大
能源互联网示范基地
本报讯 日前,南昌市政府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锋软件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布携手建设国内最大的能源互联网示范基地。
据介绍,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的控投子公司,依托南昌发展太阳能等新能源的良好生态基础,未来五年,公司将在南昌建设全省首个能源互联网示范基地并打造成为国内最大的能源互联网示范基地,助力南昌成为能源互联网示范城市。
(新宇)
联合光伏收购新疆及
河北40MW电站
本报讯 联合光伏集团有限公司12月1日宣布旗下全资附属公司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向招新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收购2个总装机容量共约40MW的太阳能发电站。
根据协议,联合光伏(常州)同意收购五家渠利商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及唐山招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包括2个总装机容量共约40MW,分别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及河北省唐山市的太阳能发电站项目。项目预期分别于2015年12月底及2016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并投产;收购价格不超过3.56亿人民币,将以内部资源及外部融资拨付。 此外,联合光伏(常州)同意就收购事项协助招新能源投资自银行及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7亿的项目融资,所得款项将用于建设开发五家渠发电站及唐山发电站。
联合光伏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原表示:“本次收购将加强公司现有太阳能发电站组合,进一步扩大联合光伏的业务规模,提升股东回报。”
(仲新源)
阿特斯美国德州
电站项目获融资支持
本报讯 日前,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宣布旗下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座名为“铿锵玫瑰”的157.5MW在建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与全球五家顶尖金融机构组成的联合金融财团达成融资协议。
为此,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瞿晓铧表示:“此次获得融资支持,表明德州极具发展大型太阳能发电项目潜力,太阳能发电和传统能源发电相比,具备同等的竞争力。阿特斯项目开发团队在德州太阳能市场上创下的又一辉煌战绩,凸显出阿特斯及其子公司Recurrent Energy,作为全球领先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和运营商所具备的超强大型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和项目融资能力。”
(潘哲楠)
易事特与安徽淮北签订
80亿光伏发电项目
本报讯 12月3日,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与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于11月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开发建设生态旅游农业光伏发电项目、IDC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项目、智能微电网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推广应用项目及相关事宜达成合作意向。
根据协议,易事特拟在淮北市总投资80亿元,投资建设生态旅游光伏发电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充分利用当地的农业大棚、旅游项目及充足的太阳能资源。同时,投资实施淮北市IDC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项目、智能微电网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推广应用项目。
如项目能够顺利建成,短期内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但是也会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优势。
(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