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发改电〔2014〕226号)要求,全国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承诺书》,保证严格在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范围内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并强化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然而,日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召开的专题会议显示,一些产煤大省(区)超产的问题依然较多。
为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中国能源报现将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电话:010—65369469邮箱:zgnyb110@163.com,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并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