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福建省电力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签订《企业用电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首次将福建企业客户拖欠电费情况纳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即从2015年8月1日起,福建企业拖欠电费信息将与金融系统共享,直接影响到企业信贷等经济活动。
将企业用电失信
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据了解,按协议约定,对逾期7天并经催缴、告知后仍未缴付电费的企业客户信息,都将被记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并作为企业重要征信记录,影响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价。拖欠电费的信用信息将在福建省征信业务网上服务大厅上展示,并供金融机构查询使用。
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将企业用电失信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一方面,加大了对部分企业等用电客户欠缴电费等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力度,促进惯欠企业用户提高缴电费的积极性,培养自觉缴费习惯,增强诚信用电、诚信缴费意识,促进电费及时回收;另一方面,有助于商业银行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还款能力,降低审贷成本,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助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
已被记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企业客户,只要在交清电费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企业拖欠电费信息将从数据库中删除。对已展示的逾期交付电费信息有异议的企业可向当地供电公司提出异议申请,福建电力将进行核实修改。
为了切实维护用电客户的权益,在正式实施信息共享前,福建电力将通过信件、短信、电话通知和送达《电费电量通知单》、《催交电费款通知单》等方式,告知客户其拖欠电费的情况将纳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
将运用“征信”手段
完善有关制度
下一步,福建电力将继续与人民银行开展合作,充分运用好“征信”这一手段,不断丰富企业用电信息采集内容、格式,完善有关制度,形成信息更新机制,规范缴费信息管理,确保共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吕进中表示,与福建电力的合作,标志着福建省信用信息共享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对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今后,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合作,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助推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