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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3月09日 星期一

20余名委员联名提案建议:

推动核电新一轮规模发展

本报记者 朱学蕊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3月09日   第 02 版)

  日前,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发起,包括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寿君,全国政协委员、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王计等20余人联名提交了题为《推动核电新一轮规模发展,实现中长期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目标》的政协提案。

  2030年我国核电在运装机规模

  应达到1.5至2亿千瓦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高投入、高消耗、偏重数量扩张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要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

  贺禹表示,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等机构预测,203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60亿吨标煤左右。根据习总书记去年11月代表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公开承诺,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20%左右,这意味着届时非化石能源的供应量要达到12亿吨标煤左右。

  据测算,在考虑最大发展潜力的情况下,到2030年,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将分别达到5亿、4亿、3亿、0.2亿千瓦,折合标煤分别为2.9亿吨、4.2亿吨、1.2亿吨和0.4亿吨,剩余3.3亿吨的缺口则需要由核电来填补。“由此倒推,要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0%的目标,核电装机规模需要达到1.5亿至2亿千瓦。我建议,应从国家战略层面进一步明确核电在我国能源电力供应中的支柱地位,实现核电在我国的规模化发展。”

  我国核电已经具备

  规模化发展的基础

  贺禹表示,经过近30年不间断的发展,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创新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具备了规模化发展核电的技术能力。同时,我国已形成较强的产业链配套能力,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产能已达10~12台套/年,工程建设能力可以满足30~50台机组同时建设。

  此外,人才培养和储备体系不断完善,近10年来各核电企业持续培养了大批人才,很好地满足了我国核电研发设计、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核燃料供应保障充分,近10年来几家主要核电企业在海外铀资源开发方面持续取得突破进展,完全能够满足后续核电规模发展的需要。

  “十三五”应启动内陆核电项目建设

  目前,我国的核电站均建设在沿海地区,1.5亿至2亿千瓦的核电装机将如何布局呢?贺禹建议,应尽快启动内陆核电建设。

  贺禹表示,从全球看,内陆核电具有丰富的建设运行经验和良好的运行业绩,国际上也不区分沿海和内陆核电,两者没有必然差别。截至2014年底,全球超过一半(57.9%)的在运核电机组位于内陆地区。主要核电大国中,美国、法国、俄罗斯内陆核电比例均高于60%,安全性已得到充分验证。实践表明,内陆与沿海核电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上标准是一致的。

  “我国已基本完成内陆核电前期准备和论证。‘两湖一江’三个内陆核电项目现场准备已达到随时开工的条件。”贺禹建议,我国应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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