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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2月02日 星期一

燃气企业需重视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

彭知军 尹素霞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2月02日   第 04 版)

  目前,劳务派遣用工已成为国内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用工方式,其具有用工灵活、管理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全国人大、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就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先后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据全总劳务派遣问题课题组的调查和研究,2011年全国企业劳务被派遣劳动者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13.1%,约3700万人。电力、燃气及水等公用事业行业劳务被派遣劳动者占职工总数比例为15.3%。

  鉴于燃气本身的易燃易爆特性,且与公共安全紧密,易发生泄漏引发爆炸或火灾等,以及燃气企业的基础是安全运行,认识和防范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对燃气企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根据笔者多年从事燃气行业以及对该行业的了解,目前,在燃气行业,劳务派遣用工在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被派遣劳动者的知识素质和岗位技能普遍不高; 燃气企业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认识不够,燃气企业因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存在的系统安全隐患重视不足,从而增大了安全生产的风险和管理难度;劳务派遣单位和燃气企业安全责任分配不清等,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安全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等。

  事实上,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劳务派遣用工将成为燃气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燃气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合规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规范管理被派遣劳动者,还应加强被派遣劳动者的安全素质和岗位技能培养,关怀被派遣劳动者,提升其业务技能和素质水平、增强其敬业精神和安全防范意识,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实现燃气企业稳定运行和安全生产的目标。

  在此,在燃气企业加强针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安全防范措施方面,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减少被派遣劳动者数量。燃气企业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优化组织架构、流程管理等提高运营效率,可采取业务外包等形式将辅助业务(如后勤),减少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在业务班组、团队中合理配置本单位员工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比例。

  从思想上重视被派遣劳动者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其管理的复杂性,燃气企业应当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建立规范的被派遣劳动者选聘制度和流程,聘用素质良好、经验丰富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者,针对被派遣劳动者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同时做好其日常安全管理。

  重视上岗和转岗教育培训。虽然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的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各自应承担责任怎样的责任和义务,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但对于被派遣劳动者这个特殊的“相关方”,实际用工单位应当与其自己的员工等同待之。应当对新的被派遣劳动者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并予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如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发生变化,实际用工单位应组织进行转岗教育培训。除此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还应根据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对被派遣劳动者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

  如国家、地方对岗位资格有规定的,被派遣劳动者还应根据岗位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如特种作业、压力容器(管道)管理(操作)证书。

  明确工作标准,加强工作质量检查和考核。实际用工单位应当明确工作标准,并作为劳务派遣协议的附件向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明示,作为约束条款之一。同时,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加强工作质量检查和考核,实现标准化、常态化、书面化;对于重大的质量问题和事故应召开专门的会议,留存书面记录。

  保持被派遣劳动者的稳定性。由于燃气相关岗位知识和技能的狭隘性,培养一个合格、成熟的行业劳动者需要一定的成本,特别是时间成本。燃气企业应加强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和关爱,使之乐于在燃气企业长久工作。

  定期了解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安全管理情况。实际用工单位应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定期了解劳务派遣单位针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与劳务派遣单位就被派遣劳动者的安全管理建立沟通和协作机制。

  (彭知军供职于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尹素霞供职于爱美克空气过滤器(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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