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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1月19日 星期一

改革在路上

——对《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理解

徐晓东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1月19日   第 04 版)

  2014年12月31日,即去年的最后一天,国家发改委发出了特急文件《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3009号)。要求自2015年1月1日(即文件发出第二天)起实行,不可谓不紧急。

  《通知》仅涉及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对于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发电机组来说,无论新老,都有影响。上网电价对分布式能源更是利害攸关,上网电价的改革是分布式能源项目期盼已久的事。因此有必要对《通知》的实施可能产生的后果做一点分析。

  第一,《通知》明确天然气发电实行差别化电价。差别化电价如何确定?依然沿用《电力法》中的成本加成的方法,即“综合考虑天然气发电成本、社会效益和用户承受能力”来确定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

  新投产热电联产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是《通知》的基础或核心,这将是天然气发电的上网基准电价。具体定价工作由地方政府承担。其它如调峰发电、分布式能源电价,均在此基准电价基础上调整产生。 已经投运的天然气发电机组也要向这个基准电价靠拢。

  第二,《通知》对现行的电价机制进行调整与改革。即在有条件的地区放开电价,允许发电机组与用户直接进行价格协商确定电价,同时建立气、电价格联动机制,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疏导发电成本,使企业可以在真实而非扭曲的市场环境内运作。

  天然气的价格与上网电价,一个处于上游,一个处于下游,是直接影响与决定天然气发电项目的经济性和生存的两个外部因素。

  根据规划,国家发改委今年对天然气价格要有较大的改革动作,除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建立交易中心,同时还要更加开放上下游市场。这将会使天然气价格有所变化,天然气发电项目处于更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中。

  但是仅规范上游,成本不能疏导,天然气发电项目也无法正常运行。《通知》出台对上网电价作出了规范,就使天然气发电项目的环境更加完善。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去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提出要使能源回归商品的属性,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说到底,要有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政府的手要逐渐放开对价格的直接管理,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上来。通过健康的市场发现真实的价格。《通知》正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精神。

  正如分布式能源业内人士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实施细则》出台感到不过瘾甚至失望一样,可能有些人对《通知》这种改革式的文件还不大适应。许多人更希望出台实实在在的政策,如具体价格,补贴标准等等。

  深化经济改革,涉及政府与企业两者,缺了那一方都不行。市场经济需要企业与政府的配合、合作。有什么样的公众就会有什么样的政府。在要求政府作出改进改革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进步,共同向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努力前进。只有二者配合默契,才能演出精彩的经济发展大戏。

  《通知》的出台只是改革前进过程的一小步,还有一些细节没有说明,落实更需要大量的细致工作,期间也一定有许多的曲折反复。只有这样才是真实的改革进程。

  我想起了刚刚收到的朋友的一本书,名为《历史没有底稿》。

  (作者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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