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启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本报讯 为督促地方加强大气污染源环境监管,保障冬季空气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部启动201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
根据安排,从2014年10月起至2015年3月,环境保护部将每月开展一次例行督查。督查内容有7个方面:一是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情况。二是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面源、机动车、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部门协调联动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三是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和备案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启动、预警发布、各项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火电、石化、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工业企业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燃煤锅炉煤改气、改电进展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是实地抽查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小企业取缔情况,以及对违法建设的燃煤锅炉、茶浴炉的查处情况。六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渣土运输车辆密闭、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工作情况。七是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吴明)
国家能源局统筹大型
光伏电站基地建设
本报讯 10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特急”文件提出,统筹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创新光伏电站金融产品和服务。
据《通知》,国家能源局于第四季度组织编制下年度光伏电站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在国家能源局下达光伏电站年度指导规模一个月内,明确各光伏电站项目的容量及投资主体。
《通知》还要求统筹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选择太阳能资源丰富、未利用土地面积大、电网送出条件好的地区,编制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规划。
《通知》提出11项要求,包括高度认识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光伏电站规划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创新光伏电站建设和利用方式;以年度规模管理引导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协调建设;规范光伏电站资源配置和项目管理;加强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管理;创新光伏电站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加强光伏电站建设运行监管工作;加强监测及信息统计和披露。
(王毅)
国家能源局开展新建
电源投资开发监管工作
本报讯 国家能源局网站12日消息称,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
此次专项监管的重点是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各省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以及火电项目备案、核准和投资开发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能源局成立专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监管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各派出机构会同所辖地区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开展专项监管工作,成立专项监管工作小组,组长由所在地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派出机构和所在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
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在11月15日前完成所在地专项监管工作,并将监管报告报送市场监管司。
(耿健)
车企平均燃料消耗
超6.9升/百公里将通报
新华社电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10月16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有关企业做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实施工作。通知提出对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进行公开通报。
此举旨在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实现2015年我国生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的目标。
五部门提出,对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将进行公开通报;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暂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相关目标值的新产品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将自11月1日起执行。
(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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