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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9月08日 星期一

港口污染
不能成为环保盲区

■高峰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9月08日   第 04 版)

  雾霾围城之下,各个城市纷纷对机动车、工业企业、火电厂等传统污染源打响攻坚战。然而,一个治理盲区却持续被漠视——船舶污染已成为许多港口城市和内河区域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 笔者认为,如果再不重视船舶等非道路移动污染源的治理,大气质量达标是不可能实现的。

  船舶主要排放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 PM2.5等多种大气污染物,可谓移动的“火电厂”。

  7月上旬,国际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发布《船舶港口空气污染防治白皮书》。其数据显示,一艘使用3.5%含硫量的燃料油的中大型集装箱船,以70%最大功率的负荷行驶,一天排放的PM2.5相当于50万辆使用国四油品的货车。

  根据笔者掌握的数据,北方最大的港口天津PM2.5来源中可能有20%来自船舶、港口。除天津港口外,世界十大最繁忙的港口中还有6个在中国。但绝大多数地区的船舶空气污染家底是未知数,内河沿岸城市的排放数据同样不明。

  事实上,中国主要港口城市均属于人口密集地区,船舶、港口空气污染所造成的公共健康风险和环境影响较其他国家的港口城市更为严重。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腹地,以及长江、黄河等内河港口城市,船舶污染比公众想象的要大得多。

  在中国,无论是跨国远洋船,还是大量内河船,船舶废气污染主要源自劣质燃油。而我国尚缺乏船用燃料油和船舶排放国家强制标准。虽然远洋船舶虽受到国际海事组织《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的约束,燃油含硫量最高不超过3.5%。但这已是国四柴油含硫量50PPM的700倍。而以散货船为主体、占中国船舶九成的内河船,油的使用更为混乱。

  中国17.26万艘船舶的废气污染是长期被漠视的大气污染源,其严重程度不亚于陆上的火电厂、机动车等。此外,港口污染源还包括塔吊、大货车等车辆排出的废气,水泥、砂石、煤炭的卸载扬起的灰尘等。

  由于船舶港口空气污染防治在国内还是一个较新的课题,尚缺乏体现港口特点的数据,相关研究也还处于起步阶段。可以说,国内有关船舶污染的研究和相关政策措施还是空白。

  对过往只强调“发展”的航运业来说,大气防治无疑是被“漠视”的盲区,同时没有船舶燃油标准,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没有摸清排放数据 ……诸多原因已成为地方乃至高层治理缓慢的理由。

  环保部门没有执法依据,而由交通部内部哪个部门来管也很模糊。船舶、港口空气污染防治的权责主体还不明确。

  环保部污防司人士曾透露,2014年6月,内部送审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中,海事部门负责船舶的注册、批准、登记和营运,船舶排放达标状况评估职能则划归环保部门。

  据笔者了解,船舶年检职责并不在环保部门。按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船舶排气污染的年检是由“交通、渔政等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委托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船舶年检的单位”检测。有观点评价上述修订草案时认为,环保部因对船舶废气污染的管理较为陌生,可能力不从心。

  在此,笔者建议,从控制相关区域内船舶大气污染排放着手,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减少船舶排放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是可选择的方法,应发展绿色港口。

  (作者系中国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秘书长 、中国科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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