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
推进煤炭业整合措施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为科学调控煤炭生产总量,有效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将严格煤矿安全准入门槛,严格新建、扩建煤矿准入标准,同时也提出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进口环节管理等措施。
根据《意见》,福建省将严格煤矿安全准入门槛,严格新建、扩建煤矿准入标准。停止核准新建低于30万吨/年、扩建低于9万吨/年的煤矿建设项目,在2015年底前淘汰年产6万吨以下的煤矿,2018年底前淘汰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
《意见》提出,科学调控煤炭生产总量,加大整合兼并和关闭小煤矿力度,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
《意见》指出,将加强对进口煤炭的质量检验和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煤炭进口关税政策,鼓励优质煤炭进口,禁止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的进口和使用。同时,认真做好煤炭进出口总量、结构、趋势等监测分析。
(宗泫)
晋城取消暂停
23个涉煤收费项目
本报讯 为优化煤炭企业发展环境,减轻煤矿企业经济负担,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晋城市对煤矿企业收费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日前,已向全市公告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合法收费项目和基金24项,禁止、取消、暂停收费项目23项,预计可为煤企年减负5.5亿元。
晋城市财政根据市政府《关于优化煤炭企业发展环境提高煤炭经济运行质量的意见》和《关于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提高煤炭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十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市煤矿企业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在禁止、取消、暂停收费的23个项目中,暂停征收2项,分别为环境治理保证金、转产发展资金;取消5项,分别为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补偿费、以工补农专项资金、生态环境补偿费;禁止各种协会收费项目16项。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