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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5月19日 星期一

中广核风电成功发行国内首单“碳债券”

本报记者 朱学蕊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5月19日   第 23 版)

  记者获悉,5月12日,国内首单碳债券——中广核风电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在银行间交易商市场成功发行。

  信息显示,该笔碳债券的发行人为中广核风电,发行金额1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主承销商为浦发银行和国开行,由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担任财务顾问。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的形式,其中浮动利率部分与发行人下属5家风电项目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实现的碳资产(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CCER)收益正向关联,浮动利率的区间设定为5BP到20BP(基点)。上述五个项目分别是装机均为4.95 万千瓦的内蒙古商都项目、新疆吉木乃一期、甘肃民勤咸水井项目、内蒙乌力吉二期项目以及装机为3.57万千瓦的广东台山(汶村)风电场。根据评估机构的测算,CCER市场均价区间在8元-20元/吨时,上述项目每年的碳收益都将超过50万元的最低限,最高将超过300万元。

  “中广核碳债券是国内碳金融市场的突破性创新,是国内碳金融的里程碑和标志性事件”。中广核风电副总经理牛智平先生表示,“中广核风电自2007年起开始参与CDM碳业务,在2009年就成立了专业团队,就碳金融产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历经五年策划,终以债券为载体付诸实现。“发行碳债券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碳资产与金融产品的嫁接,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工具的创新。”

  据介绍,基于碳债券的创新性和吸引力,此次碳债券的发行利率为5.65%,较同期限AAA信用债估值低46BP。发行的碳债券拓宽了我国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渠道,提高了金融市场对碳资产和碳市场的认知度与接受度,有利于推动整个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变,对构建与低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碳金融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以及碳金融市场有着极大的成长空间,碳金融领域将为我们的传统金融带来更多新的理念和冲击,将持续地产生更多创新型产品”。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陈海鸥表示,“碳债券的成功,不仅仅是一个金融创新,更传递着投资者对新兴排放市场的信心。”

  据介绍,碳债券创新性地由交易所咨询服务会员对风电项目附加碳资产收益进行了碳资产交易收入预测,资产评估师分析了预测数据并与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管理当局讨论了有关预测的假设、前提及预测过程,据此对碳资产收益进行了评估。

  碳债券作为一类全新的基础资产类型,其成功发行不仅仅是首次在银行间市场引入跨市场要素产品的债券组合创新,更是对未来国内碳衍生工具发展的一次大胆尝试,而企业也通过发行碳债券将其碳交易的经济收益与社会引领示范效应结合,降低了综合融资成本,加快投资于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建设。中广核财务副总经理任力勇表示,“通过本项目的示范作用,更多企业将可以复制这个模式。在包括风电、太阳能、水电等各种可再生能源在内的领域继续创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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