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举措,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由于石油行业是我国国有企业所占比重最高的行业之一,石油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因此备受关注。
石油行业的改革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奠定了基础。1998年国家实施石油行业体制改革,组建了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实现了政企分离,奠定了石油企业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行的基础。此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石油企业先后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可以说,三大国有石油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就已经迈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一步,奠定了石油企业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行的基础。因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从本质上说就是股份制经济,是一种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资本组织形式。三大石油企业通过重组上市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均取得了重要突破。 在石油行业改革重组后,国家根据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加入WTO时对外开放的承诺,进一步调整完善了相关准入政策,总体来说,是对石油上游进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而对下游批发、零售环节相对放开,因此,加入WTO后,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成品油批发、零售环节也得到较快发展。
我国石油行业的改革开始进入新阶段。1998年以来,虽然我国对石油行业的改革一直在稳步推进,但必须看到,受多种因素影响,到目前为止,我国对油气行业、特别是油气上游领域实行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只有少数市场主体,市场竞争不充分。《决定》提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决定》还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决定》强调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居等市场准入标准”。随着《决定》各项措施的逐步实施,预计油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也将逐步深入,在可以引入竞争的领域和环节,将会引入新的市场主体,逐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多元化的供应格局,并通过竞争促使原有企业提升效率。根据油气行业特点和目前油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情况,预计近中期油气行业市场准入改革的重点将集中在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和石油流通体制改革方面。在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近年来对边际油田和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准入限制已有所放宽,预计未来对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市场准入将更加重视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准许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平等进入非常规油气勘探市场,油气上游领域的竞争性将会增强。在石油炼制和批发零售环节,重点是推进石油流通体制改革。目前我国成品油零售环节市场主体众多,但由于在“油源”环节尚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石油市场的竞争性有待增强。预计未来会适当放宽对进口油源的限制,并可能以此为突破口推进石油流通体制改革。
把握新阶段的发展特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石油行业是一个包括勘探、开发、加工、批发、零售等多环节、产业链很长的行业,具有在石油勘探、开发环节的高风险性和高资本技术密集度,在炼制环节的规模经济性,在油气运输和配送环节的网络经济性等特征,石油行业的这种特点决定了石油行业的改革和企业发展与其他行业存在显著差别,进一步推进石油行业改革和企业发展,需要遵循石油行业自身的发展规律。
从石油行业的未来发展看,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对我国石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新阶段推进石油行业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着眼于石油行业发展背景的变化,把握未来石油行业发展的基本趋势。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在石油行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要适应石油行业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和发展的新背景,遵循石油行业发展规律,把握石油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更好地发挥各种资本的优势,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并通过资本的纽带实现对各种主体的资金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市场优势的优化组合,进一步建立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国内石油工业的发展,不断提高我国石油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增强国内石油资源保障能力。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