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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3月03日 星期一

仅严“打”治不了本(聚焦二甲醚)

仝晓波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3月03日   第 04 版)

  多年来,受国家产业政策的鼓舞,加上成熟的生产技术、良好的市场预期,二甲醚的生产一直被热捧。目前,二甲醚有1348余万吨年产能,其中10万吨/年产能以上规模企业64家,全国新建生产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不含甲醇生产)总投资超过90亿元。

  目前,在我国二甲醚主要应用于民用燃料领域,其中约95%用作与液化石油气混掺。然而,种种因素使得其不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认识和评价,甚至被抵制,发展空间严重受限。特别自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联合开展液化石油气混掺二甲醚专项整治行动之后,二甲醚一时间沦落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再加上经济不景气的原因,近年来二甲醚生产企业一直陷入惨淡经营,开工率也仅维持在30%左右,最低时仅不足20%。

  然而,静心思考,所谓“液化石油气混掺二甲醚乱象”仅是一个“严打”就能解决得了的问题吗?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无异于“治标不治本”。

  二甲醚混掺液化石油气之所以能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究其原因:一是,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就有生命力。二甲醚价格比液化石油气低廉,二者1000—2000元/吨的市场差价给经销商带来巨大的利润空间,使得液化石油气混掺二甲醚得以顽强生存;二是,疏于“管理”的市场更易于投机。在我国,液化石油气可以说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能源品种,但长期以来,其市场秩序混乱,且不提混不混掺二甲醚,以及掺多掺少,就连液化石油气瓶本身充多充少、钢瓶检与不检都可由“个人”说了算。液化石油气市场本身经营门槛较低,以及部分管理者的“执法不严”,使其最终沦为滋生各种不法经营行为的“温床”。正因如此,仅所谓的“突击”、“严打”出发点固然正确,但最终也只能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近年来政府部门及公众对二甲醚混掺的“力堵”而疏于“通”,已致二甲醚生产企业陷入生存困境。不甘“等死”的他们正谋求抱团“自救”,而另谋新的出路无外乎两条:一是转向其他应用领域,二是在现有基础上完善自己,取得认可。对二甲醚生产企业而言,毕竟,95%的混掺应用市场发展已经渐趋成熟,并趋于稳定。后者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经济角度,亦或政策突围上,显然比前者更现实。

  近来,已有不少二甲醚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正积极活跃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牵头组织二甲醚混掺方面的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实时把握密封新材料的研究进展,致力于行业的规范管理。目前,二甲醚因其对现有密封材料橡胶圈有融涨作用,而为大众所诟病的安全隐患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新的既耐二甲醚、又耐液化气和二甲醚液化气掺混气的密封材料已通过了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检测,不日将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如此看来,解决当前二甲醚“违法”混掺问题,技术上已不是问题,而在管理上,还需要决策者们者再下功夫,不能只限于“堵”,更要着力于“通”。

  首先,加强价格管理。二甲醚用作民用燃气价格本身要比液化石油气低,由此液化石油气混掺二甲醚后也要根据组成体现在价格方面。这样,二甲醚混掺后产生的利益纠葛及热值争议问题也能交由市场选择,促进技术进步的同时,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其次,强化行业管理。相关部门还需在液化石油气市场的规范管理与秩序维护上下功夫,加强分工协作的同时,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引导行业自律,同时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真正做到“违法必究”、“究必有效”;再有,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对媒体的专业性引导,同时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引导每个人都要自觉参与到维护个人基本权益上来;最后,加快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制定步伐,并通过科学严格的管理将其真正落到实处上来。只有这样才能最终真正落实为,为广大普通老百姓谋福利。(作者系中国能源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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