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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2月10日 星期一

落实减排政策比查清雾霾来源更迫切(言论)

贾科华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2月10日   第 15 版)

  “雾霾跟我们石化行业不是没什么太多联系吗?前几天不是有研究说,汽车尾气只占雾霾来源的4% 吗?”在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发布其研究成果后,一位来自石化相关行业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该研究结果显示在北京PM2.5的六大主要污染源中,“汽车尾气与垃圾焚烧”仅占4%。该消息一出,就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影响。认为该数值太低的有之,认为比较合理的也有之,莫衷一是。

  虽然1月2日中科院紧急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该院召集相关专家进行认真探讨,得出一致结论认为“这一数字被严重低估”,但是该消息引起的质疑并未因此而消失。同时,上述石化相关行业人士的话语,也从侧面反映出雾霾来源统计数据对于人们的认知确有影响。

  雾霾的治理需要统计数据的支持,这是毋庸置疑的,否则很难对雾霾“对症下药”。但是,目前我国雾霾来源统计亟需完善。事实上污染物来源的精确统计也的确有其复杂性和实现难度,因为雾霾成分占比总是不断变化,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差别较大。同时,目前各种研究通常采用此前两三年的数据进行分析,这也不免造成研究结果与当前的现实情况存在“时滞”,研究数据成为“明日黄花”,其应时作用和价值也有缩水可能。

  事实上,虽然做好统计工作有助于雾霾治理“谋定而后动”,但是雾霾问题解决是当下就要采取行动的事,所以鉴于雾霾治理的迫切性,当前政府相关部门更需要做的,应该是将重点放在如何落实已有的相关减排政策上。

  当前,虽然没有实时的雾霾来源统计,但是人们对于雾霾来源还是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的,即主要集中于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使用。目前许多观点将雾霾归因于粗放发展方式和煤炭比重较高的能源禀赋,其根源还是在于化石能源的使用。研究发现,生产同等单位能量值,煤炭的燃烧产生了更多的二氧化硫、石油产生了更多的氮氧化合物,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正是PM2.5浓度升高的主要诱因。

  为了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我国早已制定了严格的减排政策。特别是对于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消耗,近年来更是频繁推出了新政。

  例如,在2012年开始实施的新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替代2003年版的相关排放标准,对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烟尘等都制定了严于欧洲和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的排放要求;2013年9月国务院已经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第一条措施就是要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足见对于化石能源污染问题的重视和定位。特别是对于雾霾问题严重的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要求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但是从多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来看,的确有许多方面存在不足,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中,存在突出的守法、执法意识淡薄问题。就像红绿灯路口没有警察或过往车辆时,行人就会不管红灯与否穿行马路一样,我国不少企业在减排方面也存在类似情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是比较严重。例如,在电力行业脱硝、脱硫方面,仅在2012年未按与环保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就涉及多个省市区,另外,也不乏电力、石油、钢铁等行业及央企。事实上,如果真正按照制定的环保标准严格监管、达标执行的话,雾霾问题或许根本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可以说,查清雾霾来源是一个“是什么”的问题,而治理雾霾则是一个“应该是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当前,在精确查明“是什么”仍然存在诸多困难的情形下,让已经制定的减排政策得到切实执行,或许更显迫切,也更为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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