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石油:通过包揽上下游形成的自然垄断
1863年,24岁的洛克菲勒在美国克利夫兰开设了一家炼油厂。 不久,克利夫兰便出现了50多家炼油厂,这让本来只经营炼油厂的洛克菲勒想到,要占有优势就必须深入石油工业的上下游。于是,信奉规模经济的洛克菲勒开始“不择手段”地将小规模的公司逐个收入囊中,并于1870年成立标准石油公司。
据后人评价,标准石油几乎就是为了兼并而生的。1878年(距标准石油成立仅8年),标准石油控制了美国97%的炼油厂和输油管道;1880年,美国国内生产的石油95%是标准公司提炼的;到90年代,标准石油一举垄断美国95%的炼油能力、90%的输油能力以及25%的原油产量,成为通吃上下游的“石油大鳄”。标准石油在美国石油业的垄断地位,一直维持到1911年被美国最高法院强行拆分之前。
中石油、中石化:
行政安排势力范围,“合谋”垄断销售
上世纪80至90年代初,中国石油石化行业是相对开放的。民营企业的大肆进入带来激烈的竞争,油价曾一度不断走低,却也存在国内石油市场混乱、劣质油横行的问题。然而,本来应从监管上解决的问题,却让两大国有油企“意外转运”。
1998年,在保护“战略资源和国家利益”的名义下,得益于行政安排,中石油和中石化突破此前各自盘剥的开采和炼化领域,将全国油田资源和炼油企业资产盘剥后,以黄河为界实现“划江而治”。此后,两家企业又合作取得了批发专营权,全国民营油企可谓一夜间被“停牌”。据统计,1998年以前,中国民营企业在石油流通领域占到了85%,民营资本占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和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然而,即使民营企业已具有如此规模,行政安排下的垄断依然战无不胜。两大集团表面上实现的上下游一体化格局,实际上是联合垄断。
(据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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