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炼油行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3年9月底开始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所有石油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装置能力、生产情况、技术经济和环保指标等内容进行普查。
根据普查方案,本次普查范围包括具有20万吨/年及以上常减压装置的炼油企业,具有催化、焦化装置的炼油企业,以加工燃料油名义批准建设的炼油装置或企业,生产燃料油或沥青企业等全国所有石油加工企业。
近年来,我国的炼油能力和成品油工序保持快速增长。2002年我国原油加工能力2.85亿吨/年,2012年达到了6.24亿吨/年,年均增长速度达到8.15%。十年间,我国炼油能力翻番,炼油总产能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根据美国油气杂志历年对全球炼油能力的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炼油能力占全球的比例已经达到12.4%。我国原油加工量已从2002年的21955万吨/年增长到2012年的46791万吨/年,年均增长7.86%。
另外,炼油行业进一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成为近年来的又一特点。千万吨级以上炼油企业24家(其中包括:中石化13家、中石油9家、中海油惠州炼厂以及山东东明石化)。千万吨级炼油企业能力达到50%,主营炼厂规模基本达到了世界平均水平。
此外,我国小于500万吨/年炼油能力的企业数目较多,初步统计有144家,其中多为分布在山东、辽宁以及福建等地的地方炼厂。地方炼厂数目较多,炼油能力也参差不齐。
针对本次普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李润生日前表示,此次炼油行业普查工作具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通过本次普查工作,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炼油产业现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国炼油行业基础数据统计,为下一步建立行业信息系统奠定基础。
二是有利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油品质量升级。9月份国务院颁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提升燃油品质之后,国家发改委近日又出台了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要求各炼油企业加大升级改造力度,结合自身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制定具体升级方案,明确第四阶段、第五阶段升级改造进度,确保如期供应合格油品。
三是对进一步完善炼油产业政策、完善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管理、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有重要的意义,对编制“十三五”行业发展规划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已出台意见,提出要本着有利于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
据悉,本次炼油行业普查工作将分两条线开展,一条线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化工、中化集团、兵器工业集团和延长石油公司七大企业集团为责任主体;另一条线以各地方政府炼油行业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组织当地地炼企业开展数据填报并汇总上报。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装置能力、生产情况、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技术经济和环保指标等。
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爱英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企业,并将通知和调查表以邮件形式交予企业。山东多数地炼企业已具备生产国Ⅳ标准汽柴油的条件,但原油指标依然难以满足生产高品质油品的需求,希望政府在政策上多给一些支持。目前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正在收集企业信息,等待相关工作组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