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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3年07月01日 星期一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效率有待观察

本报记者 刘一丁 《 中国能源报 》( 2013年07月01日   第 14 版)

  我国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机制形成的背景、基本情况,海上溢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使重大海上应急处置工作成为一项动态、复杂的系统工程。

  大连7·16事故发生后,国家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明确由交通运输部牵头负责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具体工作由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承担。

  2012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我国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机制。

  仅凭一个单位、部门组织力量,实施应急处置难以有效应对。部际联席会议在组织管理层面,溢油应急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需要统一指挥;应急作业层面,海洋水文气象条件复杂多变,有时作业环境恶劣,对海上作业能力要求高;社会影响层面,污染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需要正确的舆论引导。

  据了解,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解决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审议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研究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行动;研究评估重大海上溢油事故处置情况;指导、监督沿海地方人民政府、相关企业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

  据介绍,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包括: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气象局、能源局、海洋局、总参作战部、海军 、空军、武警部队、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集团等23个部门和单位,交通运输部为牵头单位,部长为牵头人。 

  2012年12月,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了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对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指示精神,客观分析了我国海上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式,听取了各成员单位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情况介绍和工作建议,对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的海上溢油应急工作进行了部署。

  记者了解到,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系会议将每年召开一次,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好每年一届的联席会议,加强我国重大海上溢油应急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指挥部的作用,力求各成员单位在应急行动中能够相互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发挥整体合力。

  据悉,今年,交通运输部将重点做好《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预案》和《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目前均已启动,并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预案》和《规划》编制完成后,我国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行动将有章可循,处置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为完善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理清各成员单位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的现状、建设机制和调配机制,中国海上溢油应急中心开展了《我国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及调配机制研究》等溢油应急机制相关研究,以便找准问题、制定对策、加以解决,从而明确工作范围、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程序。在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中,中国海上溢油应急中心能够更好的发挥组织牵头的作用,各部门能够更有效的参与应急,更顺畅的沟通、协调和调配。

  据介绍,今年9月,北部湾将举办海上重大溢油应急处置演习。这次演习将由交通运输部和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是一次动用溢油应急船舶、飞机和溢油装备的实兵演习,用于检验和展示我国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发现溢油应急协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演习正在积极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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