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替代部分化石能源,促进能源和林业可持续发展,国家林业局发布了我国首个林业生物质能发展规划—《全国林业生物质能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下称《规划》)。《规划》提出了我国今后十年内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目标、重点、保障措施,为总体处于起步阶段的林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注入了鲜活动力。
作为一个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部门规划,《规划》具有目标明确、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措施多样等四方面特点。
一是目标明确,以发展为根本。《规划》开篇提出“促进林业生物能发展,替代部分化石能源,促进能源和林业可持续发展”,将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作为根本目标,并提出《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我国林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规划》同时提出,“发展能源林,做到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油”,“兼顾生态环境和发展现代林业”,以促进“林业生物能可持续发展”。
二是特色鲜明,以林业为基础。《规划》关注了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特殊性,尤其是作为物质基础的林业生物质的特殊性,将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与全国林地的区域特征,薪炭林、灌木林、栎类林等森林资源的空间分布,造林绿化规划等林业基本情况紧密关联,推动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工作与其他林业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创造有利工作条件。
三是重点突出,以资源为核心。《规划》将推进油料、木质、淀粉三大能源林建设作为今后十年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着力打造坚实资源基础,为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提供稳定的生物质资源,以提高生物质能在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作为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三大能源林建设也是《规划》的核心内容,“建设布局”和“规划实施”等其他内容都服务于三大能源林建设。
四是措施多样,以示范为引领。《规划》提出了五大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引导、服务等作用,以控制林业生物质能开发利用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收益,以吸纳社会资金,推动产业的升级发展。为确保三大能源林建设目标得以实现,实施良种繁育等重点示范工程,打造行业龙头企业,推广成功发展模式,引领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若将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作为可再生能源能源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规范》存在以下三方面商榷之处:一是能源林建设布局的合理性。当前的建设布局主要考虑了特定树种的区域分布,以各地区是否有特定树种分布来规划能源林建设,没有考虑当地森林的主要功能,以及当地的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可行性,可能导致能源林的建设规划难以落到实处。
二是对林业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技术问题的关注程度。《规划》虽然针对开发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但没有明确当地应着力解决的具体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策略。
三是关于林业生物质能源行业发展效益分析的全面性。对于任何一个行业或产业的效益分析都应兼顾成本与收益两个方面,但《规划》关于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效益只分析了收益,没有提及成本,难以为社会资本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可能制约了产业吸纳社会资本的能力。
为确保《规划》得到更好的实施,应密切关注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联动林业与可再生能源行业,攻关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确定重点示范企业与成功发展模式,夯实产业发展资源基础,优化产业发展合理的空间布局,以推动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作者为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