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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3年04月22日 星期一

国家发改委“不涨价”失灵

多地掀起天然气涨价潮

□本报记者 王晓岚 《 中国能源报 》( 2013年04月22日   第 05 版)

  3月底国家发改委表示,4月份天然气价格不会大涨。话音未落,多地已经开始出现天然气涨价。

  4月1日,吉林长春市民用天然气由每立方米2元调整到2 .8元,涨幅40%;苏州近日召开听证会,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拟从现行的每立方米2.20元调整至每立方米2.48元,涨幅为12.7%;4月9日,天津市发改委举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20元调整到2.40元,价格涨幅9.1%。

  似乎各地均置国家发改委于不顾,“擅自”涨价。是这样吗?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毅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说,国家发改委说不涨指的是上游价格,当然国家发改委可以下文说民用气也不能涨 ,但是地方民用气涨价不用向发改委备案,因为天然气终端定价权已经转移到地方了。

  我国天然气价格实行分段管辖体制,由井口价、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三部分组成。井口价和城市门站价由国家制定,城市天然气销售价由各地方政府制定,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需进行价格听证。

  天津市发改委人士表示,天然气涨价是综合考虑上游气价调整、燃气企业运营状况、居民用气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的。2010年国家调涨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后,天津并没有相应调整价格,直接推动了城市燃气企业成本上升,造成了燃气公司成本增加,2012年亏损8227万元。

  此番表态即所谓的“补涨”。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对此说法均给予肯定。

  “天然气价格已经扭曲到什么程度了,要尊重市场规律。涨10-20%是正常的。”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张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刘毅军说:“2010年国家发改委提高天然气上游价格时,一些地方没有跟上。比如北京也是去年底才提的价,将居民用气价格上调了0.23元/立方米。”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对此表示认同。“一是没有及时跟上国家发改委调价,二是地方预期下一步门站价还会提升,这次调价也是为下一次上游涨价留出空间。”

  燃气公司与民争利?

  此次调价引起诸多关注,还有一个原因是,公众认为燃气公司财大气粗,不应打民用天然气的主意。

  北京燃气集团官方网站显示,2012年北京市天然气用量为84.1亿立方米,比上一年增长了15.53亿立方米,增长幅度为22.6%。按照去年底调价前的价格2.05元/立方米计算,北京燃气集团2012年营业收入约为172.4亿元。根据北京市发改委企业财务审计结果,2012年北京燃气集团实现利润总额21.3亿元,同比增长13.3%。深圳燃气2012年报显示,当年净利润5.28亿元,同比增长30.37%。陕西燃气2012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净利润1.77亿元,2012年净利润预计3.13亿元。

  “盈利不能只看绝对量,下一步燃气公司还要投入,要扩大再生产。事实上,不同于工业和商业,燃气公司民用这块的盈利率是严格限制的。”刘毅军说。

  北京燃气集团官网显示,2012年燃气集团投资23亿余元新建设完成17座场站设施,新敷设天然气管线192.53公里,建设完成了15座天然气加气站。2013年要新发展用户20万户;新建燃气管网200余公里。

  本报记者查阅资料显示, 2003年4月北京天然气价格从每立方米1.7元调整为1.9元;4年后,2007年4月上调0.15元,为每立方米2.05元;2012年12月上调0.23元,为每立方米2.28元。9年间上涨了20%。

  一省一价是未来趋势

  天然气价改已推动数年,但效果不佳。分析人士认为,在天然气价格机制完善之前,地方天然气价格上调还将持续。

  “下一步门站价肯定上涨,因为这是改革的趋势。” 对于未来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具体内容,董秀成认为,广东和广西的模式不会全盘复制,“但是基本框架不会改变,一省一价是必然的。国家确定地方的基准价,终端价格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有报道称,全国天然气价改扩大试点的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相关部门,仍沿用在两广试点的“市场净回值法”。印证了上述说法。

  地方对民用燃气价格上涨的趋势无疑是肯定的。据报道,四川成都已经出现天然气限购现象,燃气公司的说法是:限制仅针对智能表用户,旨在抑制用户大量囤气。“若有使用智能表的用户囤气,一旦价格上涨后,中间产生的价差将由公司直接承担。算是对公司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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