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近期在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国将利用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在2019年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
GDP统计中的“1+1>2”现象,即各地区GDP汇总之和明显大于全国GDP数字,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不正常现象。有数据显示,自1985年国家和地方层面分别核算GDP数据以来,地方GDP统计总和始终高于全国GDP总量,两者间的差额一度连续呈现递增之势。
在中央高度重视并反复强调对统计造假“零容忍”态势下,上述现象自2013年起明显改善。截至去年,地方GDP统计总和与全国GDP总量间的差额显著减少,4年间的差额分别为6.1万亿元、4.78万亿元、4.83万亿元、2.76万亿元,由此说明,我国统计数据质量已经得到很大提升。
但是统计数据的质量提升是一项关涉众多的系统工程。以GDP核算“1+1>2”为例,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因素作祟,也有客观方面技术条件所限。其中专就前者而论,最主要的根子在于一些地方官员从不恰当的政绩观出发,热衷于通过“官出数字”谋取 “数字出官”。这方面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辽宁省的GDP造假。今年年初辽宁省官方确认,2011—2014年间辽宁省所辖市、县普遍存在财政数据造假行为,导致该省经济数据严重高估。
客观方面的原因虽然不像前者那样“人人喊打”,但由于中国是一个大国,因技术环节导致的局部数据偏差经过汇总,很可能累计成全国层面较显著的数据失真,进而对全国一盘棋的宏观调控造成干扰。例如,2016年,经过对统计造假行为持续严防与严惩(当年仅国家统计局直接查处的相关案件就有15起,内部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达20多起),我国各地区与国家生产总值数据不衔接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但2.76万亿元的差额仍不能算小。
此外,在分地区分别统计体制下,类似重复统计、资料不全、方法不统一、基础不一致等很难完全避免的技术性问题,更大的危害还在于,其很容易被不恰当地利用进而放大某些地方官员主观造假的动机,或者增加上级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难度,从而使得主、客观两方面的失真因素实现合流并相互刺激。
中国的改革历史反复说明,当管理体制机制逐渐落实后,于形势所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果断跳出原有窠臼,从根源上重构更合理、更先进的制度原点。去年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指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本出路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GDP改为统一核算,其实就是这样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重大管理体制改革。
当然更进一步而言,GDP统一核算是一柄刺向“官出数字”的锋利武器,除此之外,这项改革必然还要求针对与之相关的“数字出官”,同步推进同样有力的干部考评体制改革。这两项改革相辅相成,统计中“1+1>2”的问题自然也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