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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低收入群体

消费金融公司“小规模”突围

《中国经济周刊》 见习记者 贾雪 记者 赵明月 | 天津、北京报道 《 中国经济周刊 》(

    试点3年来,4家消费金融公司的资产规模已经达到63亿,累计放出贷款规模为88亿元,39万余笔。

    最近,天津的小韩喜结连理并贷款买了房,他们看上了一台冰箱和一台洗衣机,两个成套购买的优惠价格是2999元,但小韩的月收入为4000元,除去日常开支和偿还房贷,他们可能要再存几个月的钱才能买得起。

    这时,商店里面的消费金融贷款业务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们决定向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下称“捷信”)申请消费贷款来购买冰箱和洗衣机。他们申请了一年期的贷款,首付600元,剩余每个月只需偿还225元。这样,小两口提前用上了家电,而且在食品及其他日常支出、房贷和消费金融贷款后,还可以存下一点钱。

    与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并且分期还款业务不同,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是用于居民消费贷款业务,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是低收入群体,比如一些现金流相对紧张的蓝领工人、新婚夫妇和农民工等。 

    他们通常没有抵押物,月收入较低,很难在银行申请到贷款或信用卡。但是他们借贷消费的需求依然很强烈,比如需要贷款买一些家电、手机等小额消费品。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不需要担保,申请门槛低,很好地满足了低收入人群的贷款需求。

    这样的贷款消费方式正日益受到高层的重视。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要“逐步扩大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城市范围,培育和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银监会日前也表示正在加快修订《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消费金融机构的试点范围、增加消费金融主体。

    并非鼓励举债消费

    捷信董事米兰·托马内克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不会鼓励大家举债消费。消费金融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我们试着在家庭收入及储蓄与提高的购买力之间建立平衡。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小额贷款,在不需要动用其储蓄的情况下,提高家庭消费水平。”

    米兰·托马内克介绍道:“我们面对的客户大部分都是首次借贷人,从来没有和金融机构打过交道。通过消费金融贷款,客户可以低成本地积累贷款的经验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满足家庭基本开支的情况下,更合理地安排资金使用。”

    此外消费金融贷款依托于零售商,客户可以方便地在商店内申请贷款,不用到消费金融公司办理。此外,还款方式灵活,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银行代扣、拉卡拉自助还款等方式。因而对需要购买商品的低收入群体极具吸引力。

    作为中国最大的手机连锁卖场,迪信通很早就开始与消费金融公司合作推广消费金融贷款业务。迪信通的工作人员田红介绍,迪信通中有10%的客户是通过分期的方式购买产品,累计的客户分期付款贷款额超过1.5亿。“消费金融贷款帮助提高了迪信通的手机销量。”

    苏宁云商总部金融产品经理周伟说:“从2008年1月份,我们开始与捷信合作。刚开始的时候,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当时我们考虑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一种付款方式,没有指望有多大的收益。”

    周伟说:“在2010年国家发了消费金融牌照,政策开始明朗了,我们加大了合作力度,目前在天津、四川等地我们有350家店开办了消费金融服务。2012年通过捷信办理的贷款总额接近3个亿,合作的效果不错。”

    总体规模仍小

    2010年,经银监会批准,全国范围内有捷信、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锦城消费金融公司等4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牌照,分别在天津、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开展消费金融试点。 

    今年6月29日,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李建华表示,试点3年来,4家消费金融公司的资产规模已经达到63亿,累计放出贷款规模为88亿元,39万余笔。

    以捷信为例,在天津地区,截至2013年6月底,捷信累计服务客户18万人次,累计发放贷款5.69亿元,每年的贷款增长率达到100%以上。

    但是在我国,银行是提供消费金融贷款的主要部门,消费金融公司占消费贷款市场的份额比较小。可以说消费金融公司正处于成长的幼苗期,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是总体规模还比较小。

    多年研究消费金融的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杨涛曾撰文指出,2012年末,我国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已达10.27万亿元,但是包括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在内,以耐用消费品、装修等消费开支为目的的贷款只占11%。

    杨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西方国家等发达经济体中,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机构才是真正的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的主体。”

    缺资金和信用记录

    随着国务院和银监会出台的扶持政策,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或将迎来新的机遇。

    杨涛认为,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过去的经济拉动主要靠投资,现在逐渐转变为由消费驱动。消费在经济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机构也将越来越多。

    捷信中国境内唯一一家外商独资的消费金融公司,2004年才进入中国市场,但由于试点限制捷信只能在天津开展消费金融业务。而在其他省份,捷信只能与信托公司合作,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让消费者从信托公司处获得贷款。

    消费金融试点范围有望扩大,这让捷信看到了诱人的商机。捷信中国区总裁迈克尔﹒史国奇认为,如果捷信能够获得跨区经营的批准,在一到两年内业务将扩张到120个左右的城市,在未来几年内业务量将实现每年翻番的增长。

    尽管消费金融行业获得了政策扶持,但同时也面临着缺乏资金来源、征信系统不完善等问题。

    消费金融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允许吸收公众的存款,现在的融资途径主要还是来自股东的资本。

    国务院做出决定要扩大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范围,或许意味着消费金融公司的筹资渠道更加宽广。米兰·托马内克说,“我们期待着能丰富消费金融公司的融资途径。”

    除了资金来源单一,制约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另一因素,是无法得到完整的征信信息。如果能够查询消费者完善的信用状况,对消费者进行的风险评估会更加准确,更加快捷。

    杨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在金融机构中的地位比较低,缺少技术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支撑。”

    例如在其他国家,消费者有非常完备的消费信用体系,包括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的征信系统,也有各种各样的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组织提供的征信系统,使得消费者的信用充分体现出来,可以把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控制得比较低,更有利于消费金融业务的开展。

    在米兰·托马内克看来,我国的征信系统建设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消费金融的繁荣发展,可以快速积累众多个人消费者的信用数据,促进个人信用记录的完善;而征信系统的健全又将促进消费金融的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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