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改革试点进展缓慢,土地工作变成了“敏感”话题。一方面,土地改革工作关系到几亿农民的利益,责任重大;另一方面,土地改革也进入了深水区,难度加大。
在成都市委大楼里,成都市委统筹委综合处副处长邓军面对《中国经济周刊》的采访,显得十分谨慎,他手上攥着一份文件,不时从中寻找“准确说法”。
2008年,成都市专门成立了“成都市委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代表市委、市政府协调整合国土、农业、建设和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工作。
邓军表示,很多容易改的东西,比如城乡统一户籍、城乡税保一体化都已经改了,现在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农村层面改革面临着制度方面的制约。对于农村土地改革的细节,邓军让记者找国土部门去了解。记者联系国土部门时,被成都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现在土地改革很敏感,国土部门不接受采访。
同样认为土地改革“敏感”的还有深圳国土部门。
今年2月29日,《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得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联合批复。总体方案公布后,作为深圳土地改革的主要执行部门,深圳规划国土委却一直很少披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信息。
对此,深圳规划国土委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主要是改革涉及了大家关注的小产权房,比较敏感,另外现在也没有实质性进展,我们不好说。说了怕对以后的查违工作造成一些困难。”
在佛山,“南海模式”曾名噪一时。而如今,农村土地股份制向何处去,很多人都说不清楚。
一位南海区委官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表达了他的困惑。“下一步集体土地及集体经济该怎么走”,他心里也没有谱。他说,领导的意思让他们将集体资产管好就行了,不要产生太多的社会问题。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遴杰认为,现在的改革、试点,都是对现有制度的补充,但是“并没有把农村集体土地当作与国有土地平等的交易对象”,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的市场收益。而真正的改革应该是农民也可以像政府一样,进入一个公平的市场来交易土地,不同的权利主体拥有平等的地位、平等的收益。但要做到这一点,现有的制度约束太大。
事实上,早在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目标,同时强调要逐步缩小政府行政征地的范围。而出于《宪法》相关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土地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尚未完成,这一既定目标推进缓慢。 (黄力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