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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收入统计难在哪?(对话)

《 中国经济周刊 》(

    主持人: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郭芳

    嘉宾 

    石小敏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张建科

    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数量金融学博士

    张  斌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

    王小鲁

    《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报告作者

    对王小鲁的报告不必求全责备

    《中国经济周刊》:

    怎么看国家统计局官员对王小鲁《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研究报告提出的质疑?

    石小敏:

    统计局的质疑主要在方法论上,但王小鲁的报告不在于方法本身有多科学,而在于他大胆地作了一项有特色的调查,补充了高收入群体数据缺失,使调查的宏观结果跟整个国民经济统计的宏观数据统一起来了。王小鲁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成果上进行了加工和补充,把统计反应不出来的最高的那一组居民收入加了进去。这是他的贡献。

    张建科:

    灰色收入规模估计的难度,不仅在于灰色收入的隐蔽性,更在于其来源复杂及界定困难,尤其是量化的难度太大。灰色收入的存在是人所共知的事实,王小鲁在这个难题上作出了可贵的探索,意义重大。但是他使用的方法值得商榷,把两种不同的统计模型导出来的国民收入差额作为灰色收入应该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两种模型推算出的收入都应该起码是大致准确的,只是涵盖的收入范围不同。然而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王小鲁的模型还是统计局的统计模型均难以做到让人信服。

    单靠统计局来计算,也有些难

    《中国经济周刊》:

    在灰色收入相关问题上,统计部门应该怎么做?

    石小敏:

    国家统计局应该讨论的是其统计数据之间为什么不能吻合,应该怎么弥补。而不是简单地说,对方的方法不行。说到样本量太小,作为一个民间学术机构哪里能有统计局那样的力量呢。

    统计方法上可以有一些争论和改进,但其实统计局的转向并不是方法论的问题,而是制度性的问题。几乎每一次的统计数据出来,都会引来质疑。

    张斌:

    理论上看,从个人所得税去倒推收入应该是一个更加准确的办法,但目前个人所得税也不能完全涵盖灰色收入。灰色收入的税收征管本来就很困难,而且收入的税收征管确实存在很大漏洞,这种倒推仍然可能遗漏掉很多灰色收入。灰色收入的逃税规模究竟有多大?很难达到共识,只能说这个规模很大。

    张建科:

    目前国家统计局对于居民收入统计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入户调查数据以及根据经济普查得到的资金流量表数据。两种统计方法各有其局限,存在着不同的误差来源。统计局似乎应该首先正本清源,对于数据冲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避免外界太多的猜测与质疑。

    对于灰色收入的计算,单纯靠统计局一家的力量有些为难,需要税务、工商、银监会等多部门的协调,但是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很有意义,起码可以设法避免流失更多的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应掌握全方位的收入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治理灰色收入的路径何在?

    王小鲁:

    治理灰色收入应该是目前的重中之重。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堵住财政、金融、行政管理等方面容易造成公共资金流失、导致寻租腐败行为和产生灰色收入的制度漏洞。建立透明化的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张斌:

    关于灰色收入的治理,税务机关比其他部门拥有更多的信息优势。但税务机关目前的信息化水平和征管能力,恰恰最缺乏的就是这一点。因此,税务机关应当建立起为了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未来征收房产税需要掌握的全面收入来源,作为征税的依据。我们积极呼吁综合税制改革,因为综合税制的一个最重要的要求就是掌握全方位的收入来源。

    张建科:

    做好灰色收入的分类,针对特定灰色收入进行单项统计可能比不加区分的统计要准确得多,也容易制定相应的治理办法。合法的灰色收入的治理避免了税收的流失,非法的灰色收入的治理则是惩治了腐败。

灰色收入之辨
灰色收入统计难在哪?(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