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智能化是今后汽车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智能化将给驾驶员和乘车人带来便捷和舒适,理论上还应该带来安全。任何一项技术包括智能软件,都应该经历多轮实验后方可装备车辆进入市场。为了营销快速推出新概念,忽略实验过程、缩短技术的研发和成熟过程,会导致流血事件甚至生命事故。”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新能源汽车分会秘书长章弘告诉记者,《意见》出台可谓恰逢其时,近期还出现了疑因自动驾驶引发死亡的首例事故,因此《意见》具有重大而又现实的指导意义。
《意见》明确管理范围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
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方面,《意见》明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保护;建设数据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数据持续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依法依规落实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事件报告等要求;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境内存储,需要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应当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方面,企业应当建立汽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此外,《意见》还在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和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智能化是前所未有的全新理念和技术,如何设计安全标准非常重要,未来应不断加紧出台智能汽车的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章弘表示,智能化并非软件研发完毕就可以装备车辆了,它必须经过千锤百炼方可上路,必须有独立的第三方标准,如同“欧5”“欧6”排放标准一样,通过科学规范保障、引导汽车智能化发展,严格督查、管控各项智能化技术设备研发和上市。否则,“移动办公室”“移动休闲娱乐空间”“移动音乐厅”“移动电影院”等美好理念,都将成为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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