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罕见的大雨侵袭了河南省郑州市,雨水漫灌、积水严重,严重内涝让城市陷入危机,也引发了公众对城市洪涝管理的思考,特别是对郑州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的关注。
5年前,郑州市成为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3年前,郑州市规划提出投入534.8亿元建设海绵城市。面对特大暴雨,巨额投资建设的海绵城市显得脆弱,由此关于海绵城市究竟行不行的质疑声四起。
近年来,我国城市内涝问题日益凸显。为破解这一难题,海绵城市得到推广和建设,但争议也伴随而来。在大部分人的认识里,建成海绵城市就能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可在不少专业人士看来,正是这种通俗易懂的科普性宣传表达“带偏”了人们对海绵城市的正确认知。对于此次郑州市遭遇严重内涝,专家指出是因为极端降雨超出了城市现有排水设施的排涝能力,更超出了海绵城市对雨水蓄滞的调控能力。因此,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寄希望于海绵城市发挥巨大作用,似乎有些强求。
然而我们也要正视,既然有质疑声存在,那就说明当下海绵城市建设存在一定缺陷。为什么城市只要发生内涝,海绵城市就会引发争议?海绵城市的本质属性是什么?未来海绵城市建设之路该怎么走?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建设海绵城市,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也就是说,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是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起到初期雨水管理的作用。任何规划设计都有其适用范围,海绵城市也一样,因此要理性客观看待所有技术手段,既不要捧月般宠上天,也不能因噎废食、全盘否定。
但一些地方在宣传造势上盲目夸大了海绵城市防涝的作用,在应对防洪防涝工程建设顺序上出现错位,忽视了传统洪涝治理手段;也有部分地方将海绵城市当成拉动GDP的幌子,形象化、片面化建设。这些都让大众对海绵城市产生过高期望、过高期待,而当灾情袭来时作用发挥不佳,非议就在所难免。与此同时,海绵城市前期建设投入不小,且需要后期维护,如果管理不善,建设成效将大打折扣,这也是我们必须要认真审视的。
此次特大暴雨后暴露出的问题,对缺少防汛经验的北方城市,尤其是近年来快速扩张和建设的诸多城市,无疑敲响了一次警钟。“一定要回到统筹发展与安全上”“要遵循韧性发展的理念”“不止城市,乡村的防洪排涝工作也应该一体化来抓”“在自然灾害面前,城市应急机制是城市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要超前一点,把标准定高一些,为发展留出空间”……面对灾后引发的各类思考和建议,我们更要理性看待,科学研判,总结经验和教训,不存侥幸之心,从软件与硬件应急预警机制及防灾设施“两手抓”,扎扎实实推进韧性城市建设。
城市发展的历史是一部不断探索的历史。过往经历的灾害风险非但没有让我们停止探索的步伐,反而进一步促使人们提高了防范风险意识、加强了防御能力。面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未雨绸缪修补好、重建好、完善好防范应对体系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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