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城市能源

中国城市报 2025年02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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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量整体入市 电力体制改革再进一步

■中国城市报记者 康克佳 《中国城市报》(2025年02月17日 第 07 版)

  电力市场化改革再迎重磅文件。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等思路,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进行交易。

  “《通知》对于新能源的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资深电力市场研究专家陈泽宇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通知》与《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在电力改革上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新能源为什么要入市

  事实上,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并不是新话题。2009年开始,我国陆续出台多项价格、财政、产业等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新能源装机量一路高歌猛进。

  “最初,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价采用的是‘燃煤标杆电价+财政补贴’的固定上网电价机制及资金补贴制度。后来随着新能源技术进步和风电、光伏电站造价大幅降低,新能源装机量大增,补贴退坡,进入‘平价上网阶段’。”胡杨新能源创始人卢洋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说。

  为了更好规范新能源发展,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实现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总体目标。

  但近年来,新能源装机规模再创新高,电网消纳压力剧增,原有的计划模式难以为继。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40%以上,已超过煤电装机。

  “当新能源占比超过20%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将面临较大挑战。”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说。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4年12月给出的数据,2024年1月至7月,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3%、光伏平均利用率97.1%,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达到10549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20%。这一数据显然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带来挑战。

  “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没有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矛盾日益凸显,亟需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当前,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比早期大幅下降,各地电力市场快速发展、规则逐步完善,也为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创造了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保量保价”成为过去式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配套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

  《通知》明确,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其中,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通知》最大的亮点,就是创新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过去的电价机制是从供给侧角度考虑发电降本,未来则是通过机制电价市场的建立来寻找电力市场交易的‘最优解’。”一位业内人士说。

  “《通知》通过不同差价合约来解决新老划段问题。”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通知》的定价政策可以概括为几个关键词,即“差价合约,多退少补”“先定基准价,再看市场价”“谁高了,谁出钱”。彭澎解释,差价合约是指先确定一个基准价,如果卖电的价格超过这个基准价,要把这笔超额的钱退回到一个资金池中;如果卖电的价格低于这个基准价,则从资金池中拿钱补足。这与原来固定上网电价机制的重要区别在于,政府要鼓励所有的新能源项目上网,体现出在单一时间节点中真实的电力市场交易价格。

  “《通知》解决了因新能源项目建设成本不同,老项目被新项目‘绝杀’的世纪难题,解决的方案是通过不同的差价合约来实现的。以前根据建设的时间不同,补贴额度每年向下递减,这次的差价合约跟原来的固定补贴有本质区别。”彭澎说。

  “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特别是光伏发电集中在午间,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后,午间电力供应大幅增加、价格明显降低,晚高峰电价较高时段又几乎没有发电出力,新能源实际可获得的收入可能大幅波动,不利于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可以让企业有合理稳定的预期,从而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卢洋说。

  精细耕耘确保项目收益

  中国城市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新能源电站收入由原来的保障性收入为主,变成“市场交易收入+价差补偿收入-辅助服务分摊费用”,上网电价波动将成常态。因此,在市场化定价和差价结算机制下,新能源企业的收益稳定性和电价变化趋势备受关注。

  “从企业的视角来看,对于新能源投资,最重要的就是政策的延续性,即所谓的‘另一只靴子迟迟不落地’会导致投资预期不明确。”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柴玮分析,自2016年起,我国实施了保障性消纳政策,采取了标杆电价加补贴的模式,随后逐步过渡到竞价机制,补贴也逐步退坡。市场参与者普遍形成了一种预期,即传统的固定电价制度将不再延续,但具体何时结束,尚无明确时间表。这种不确定性给企业的投资决策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新能源电力入市是迟早的事情,我们在之前做了不少准备。”陈泽宇表示,虽然入市会让新能源进入微利时代,但政策也从多个角度对行业进行了保护。

  如今,新能源电力入市已成定局,市场机制不仅可以促进新能源实现经济性消纳,从全社会的角度实现效益最大化,还能拉开价格限价。

  “当新能源大发时,若其出力足以满足负荷需求,新能源将成为市场中的定价机组。此时,市场价格将自然降低,其他电源将尽可能减少出力,从而为新能源腾出电量通道,确保新能源得到最大程度的消纳。”柴玮说。

  由于电力资源配置先靠规划,后靠市场,一个项目正确规划释放的红利将10倍于市场的后期优化。电力市场只能提高存量资源的配置效率,而增量资源若要发挥最大效益则离不开科学、合理、完善的规划决策。“《通知》的出台,为增量项目的投资决策指明了方向。”上述业内人士说。

  “未来,新能源投资企业可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筹备机制电价竞配等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各省对新能源进一步保障机制的出台。”陈泽宇说。

  柴玮表示,企业在制定投资策略时,若采用市场定价机制,企业便可以依据市场供需情况和燃料价格(如煤价)等因素进行一定的预测分析。“也可以理解为,市场化的调节机制,有助于新能源的经济性消纳,还能促进企业投资更为理性,提升企业的投资效率,从而促进整个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