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上门代厨、上门整理收纳、上门养老为代表的“上门经济”日趋走俏,不仅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需求,还拓宽了就业渠道,丰富了服务场景,让消费模式变得更为自由灵活。不过与此同时,“上门经济”也面临监管存盲区、消费者维权难、取证溯源难等问题,需要加强规范引导。
“上门经济”点对点的交流支撑起了点对点的劳务交易,也激活了上门新业态的创新和消费端的需求,促进了新兴市场的活跃。虽然按照当前的监管维权模式,上门代厨、上门按摩、上门养老等“上门经济”还存在不完善、不规范之处,但总体而言,顺应了社会和市场发展的潮流,顺应了消费者和劳动者的需求,是一种积极且有前景的业态,其风险和隐患可控,利大于弊。
任何一种市场行为、社会行为、新兴业态的创新与突破,往往都涉及同旧规则、旧模式的摩擦与挑战,而有些规则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总是随着前者的脚步不断更新、完善、升级。这就意味着,具有创新意义的“上门经济”与规则之间势必会有一个适应、调试与磨合的过程。在这个磨合过程中,相关各方对“上门经济”应有“开门思维”。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对“上门经济”秉持建设性理念观察,梳理存在的问题,监测和评估风险,以包容审慎的态度探索发展,建立适度容错机制,并不断调整监管策略和措施,保障、支持、引导其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比如,餐饮加工、家政等传统服务业态大都涉及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资质办理以及缴税等问题,而“上门经济”中的多数业态还停留在点对点之间的民事沟通与服务阶段,没有严格匹配传统业态的监管规则与标准,没有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营行为。另外,“上门经济”也缺乏相应的服务标准与行业规范,其操作多依赖于劳动者与消费者的简单交流与约定,如果双方的约定对后续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考虑不周,容易引发纠纷,消费者也容易遭遇取证难、维权难等问题。
笔者以为,对于“上门经济”应该分类分级看待和逐步规范,不宜操之过急。对于有相关平台或企业参与,达到一定规模且建立了一定管理制度的“上门经济”活动,应该比照常规同类业态要求企业或服务提供者取得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资质,履行缴税、劳动保障等义务;对于个体偶尔提供上门服务的情况,应放宽监管条件,简化监管要求,降低准入门槛,给出更宽松的监管措施,让上门服务者拥有更自由的市场空间。
监管部门、消协与行业协会、相关网络平台等有必要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上门经济”业态的特点和问题,制定相关行业规则与服务标准,推出各业态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据需要不断动态调整,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各方提供行为指引,引导“上门经济”进入发展正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