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评论

中国城市报 2023年01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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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心需双向提振

■戴先任 《 中国城市报 》( 2023年01月16日   第 02 版)

  中消协近日发布消息,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消费信心下降会降低消费欲望,抑制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才能更好地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市场回暖复苏。疫情冲击之下,实体经济面临着各种风险挑战,旅游、餐饮等行业都受到了较大影响,一些企业甚至裁员自保,这些都对消费信心造成了一定影响。与此同时,疫情限制了人们的出行,消费欲望与消费需求受到较大抑制,这些也让人们在消费方面变得更加保守。现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各地消费市场加速回暖,人们的消费信心正逐渐恢复。

  

  信心足,则消费旺;消费旺,则市场兴;市场兴,则经济强。要想让消费信心足起来,我们必须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真正让消费者感到安心和放心。值得注意的是,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消费乱象,同样有损消费信心。所以,要提振消费信心,必须加大力度整治这些消费乱象,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此次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围绕“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将实施整治各种消费乱象行动,开展百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推动城市消费环境改善优化,推动全国消协组织投诉处理系统优化升级……这些有力举措有助于打造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扫除扩大消费道路上的各种障碍。

  

  需要指出的是,消费信心不仅包括消费者信心,还应该包括商家信心。我们要通过政策赋能,帮助市场主体能复尽复、应复尽复,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企业真正得实惠、提信心,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带动市场热起来、消费旺起来。

  

  我们要看到,消费者信心受损,会影响消费需求,让商家信心受挫;而商家信心受损,同样会影响消费市场发展,从而打击消费者信心。所以,我们不仅要提振消费者信心,也要提振商家信心,推动实现双向提振、良性互动。只有让消费者信心与商家信心同频共振,才能碰撞出市场强音,汇聚强大的消费信心和力量,促进消费稳步增长,加速市场回暖。